昨天,杭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的最新数据显示,去年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864元,增长一成多。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一成左右,主要得益于去年年终奖的增加,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
根据统计部门对市区城镇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2009年杭州市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为30338元,比上年增长12.2%。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864元,增长11.5%,连续6年呈两位数增长。
从收入来源来看,去年杭州市区城镇居民总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均呈两位数增长。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8770元、人均经营性收入为1597元、人均转移性收入为7824元、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147元,分别增长10.7%、13.5%、、10.7%和16.1%。杭州市统计部门相关人士认为,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去年杭州实施了发放消费券、上调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标准、增发离退休人员重大节假日补贴、提高失业保险金等一系列增加收入的政策。
从不同收入家庭情况来看,去年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增长相对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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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是总收入中扣除应缴纳的所得税和个人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支出以后的收入。
据都市快报通讯员冯显芝徐国伟记者沈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