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上班,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的宣传员陈静就打来电话,说他们检察院起诉了一起非法集资诈骗案,当事人是个企业家,连哄带骗集资了2个多亿。
他叫郑伯昌,40岁,初中文化程度,原来是个跑运输的司机,看到别人做烟花爆竹生意很赚钱,从2003年起自己也做起这个生意。
前两年,他也确实赚了一些钱。2005年起资金出现困难,他开始向朋友借钱,结果赔了个精光,2006年上半年,欠下几十万的债。
为了还债,他谎称自己做烟花爆竹生意利润很高,承诺如果合伙投资,20天到2个月就有10%到20%的收益。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当地不少人动了心,纷纷把钱借给他。
对于第一次借钱给他的人,他都准时把本息送回去,别人一看有这么多收益,往往会追加投资。
经过朋友介绍,他认识了梁某。他知道对方父亲生病需要大笔钱,就说做烟花生意利润很高,可以一起赚钱。梁某借给他30万,一个月后他把5万利息和30万本金给对方送去,又说还有一万箱鞭炮生意可以做,对方追加投资25万。
集资的人越来越多,从2005年底到2009年6月,郑共吸收资金2.03亿元。
欠的钱越来越多,催得紧的,他就先支付一点,有时时间紧,他就让后家直接把钱转到前家的个人账户。去年6月被抓获时,还有3700多万元无法偿还。
他借的钱基本没有借条,也不记账,全凭脑袋记。后来,资金链快断了,人家说多少利息他就答应多少,不去记了,反正撑一天是一天。
他知道自己迟早会出问题,只能继续做下去,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进了看守所,不用应付债主了,他反而觉得坦然了。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相信他?除了他编织的谎言外,还因为烟花爆竹属于特许经营,一般人拿不到经营权,更觉得里面有很大的利润空间,相信他有能量。(通讯员陈静、记者孙自鸣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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