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5日上午,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听取了各代表团对县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
各代表团认为,县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实事求是,既讲成绩又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既回顾了过去的工作,又针对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提出了目标。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讨论提出县人大常委会和法院、检察院三项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并将提请全体代表讨论。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沈连法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张仁贵、谢剑华、姚沈良、许琳、滕林华、沈建明、朱引良、姜金良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出席了会议。
县法院院长潘宇民,县检察院检察长李越列席会议。大会副秘书长陆忠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