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的行为是有些过火,但我抓的是小偷,要的钱也是赃款!”昨天下午,面对民警的讯问,在嘉善打工的宋某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一下从捉贼英雄变成了犯罪分子?原来,宋某抓获小偷后,通过“审问”得知了收赃渠道,而后竟以扭送派出所处理相要挟,敲诈勒索多人。
苦苦守候
终擒偷车贼
据了解,宋某今年20多岁,老家在陕西。前段时间,他骑着自行车到网吧上网,办完上网登记手续后,他坐在了靠近门口的位子。正在休息时,宋某不经意间发现,门外不远处有个男子竟然鬼鬼祟祟地在自己的自行车旁转悠,还没等看清,那男子突然跨上了自行车。宋某顿时明白这是遇到小偷了,于是大喊:“你干什么?你干什么?”男子回头看了宋某一眼,迅速骑着自行车离开,不知所终。
小偷回头的一幕深深地映在了宋某的脑海里,此后,他常常来这家网吧上网,而且每次都格外留心,一心想要抓住这个小偷。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久前,宋某和朋友们在这家网吧上网时,发现那个小偷又在门口转悠了,于是便趁对方不注意将其擒住,这下可乐坏了大伙。
按理说,抓到了小偷应该马上报警。但宋某却认为自己好不容易抓到了偷车贼,应该好好“审问”一下,起码让他知道坏事是做不得的,于是大家将小偷带回了宋某的租房。小偷见对方来势汹汹,还没等仔细盘问,就承认了自己的偷窃行为,并承认自己总共偷过8辆自行车,分别卖到了一家小店和一条船上。
从“审问”
变成了敲诈勒索
“我们从小偷嘴里知道这些情况后,想到小偷及两伙收赃人都触犯了法律,就想吓吓他们,让他们多赔点钱。因为把小偷交给警察,赔的钱肯定不多,没啥意思。”几个人商量后,便押着小偷先后去了收赃的小店和船上。“我们见了店主和船家后,一口咬定小偷将自行车卖给了他们,然后要求他们分别赔偿3000元,并威胁他们说,如果不赔偿就将他们送到派出所去。”
店主和船家为了继续“做生意”,好说歹说降低了赔偿标准,分别给了宋某等人2600元和400元,几个人得手后就押着小偷离开了。紧接着,宋某等人以将小偷送到派出所来威胁,强迫小偷的亲戚交了3000元钱,才将他放了回去。捉了个小偷,发了一笔小财,宋某等人喜不自禁。
事发后,店主和船家分别向嘉善公安机关报了案,民警通过侦查很快锁定了宋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并于2月3日将他们一举抓获。通过审讯,宋某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实,但仍“叫屈”不已。记者采访后了解到,根据《刑法》有关条款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即构成敲诈勒索罪。显然,宋某抓获小偷后的行为使其从捉贼英雄变成了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