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我市组织收看的全省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市民政局获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副市长金玉珍出席平湖分会场会议。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坚持退役安置补偿标准高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出台了《平湖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规定》、《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平湖市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和义务兵家属优待办法》等优抚安置政策,鼓励和保障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自谋职业;建立包括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补偿金自然增长机制、农村退役士兵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退役士兵军龄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在内的“四个自然增长机制”。此外,我市十分重视优秀退伍军人的推荐使用工作,先后推荐70多名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进银行、公司等单位就业。
2009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62名,发放安置补偿金295.98万元;转业士官5名,发放安置补偿金53.38万元。当年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率达100%,并及时为156名参战、参核试退役士兵足额落实相关优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