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5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昨天,记者从杭州市卫生局获悉,从今天起,杭州的上城、下城、拱墅、临安、桐庐5个区、县(市)正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辖区内所有政府举办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以及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在已实施“收支两条线”的基础上,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根据国家医改方案,我省确定了30个县(市、区)作为首批基本药物实施地区,其中杭州就有上城、下城等5个区、县(市)。根据我省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实施范围内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150种)内的药品,共计457种。30张及以上住院床位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病人用药,要优先使用这457种药物。
实施医疗机构的所有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包括现存的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采购价。而这些医疗机构的药品统一通过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集中采购,由生产企业或中标配送商统一配送。
而根据我省实施方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将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从今天开始到6月30日是过渡阶段;今年下半年是完善阶段;从2011年1月1日始,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即全省所有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将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单位会不断增加,从基层医疗机构一直到大医院都将实施。
杭州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卫强说,在此之前,下城区等已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并且300种药物实行零自付,每年区财政补贴约400万元。该区的200余种零自付药品列入我省的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以药养医”办院模式也将发生根本改变。
陈卫强表示,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医改的五项重点之一,从国外经验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解决“看病贵”顽症的一个有效验方方法,杭州将积极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但在实施过程中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推行差异化医疗卫生服务。
通讯员 詹雅 今日早报记者 何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