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些天我去充煤气,却被告知我的煤气瓶属于‘螺丝瓶’,使用期限快到了,要换成焊接瓶,这么一换得出120元钱,为什么这么贵呢?”昨天上午,市民蒲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讲述了自己的疑惑,希望通过媒体能得到合理的解答。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蒲先生家中,当时他们一家人正在吃饭。蒲先生将记者领进他的厨房,并拿出他目前正在使用的“螺丝瓶”。记者看到,蒲先生口中的“螺丝瓶”指的是对护罩用螺丝连接到瓶体的液化气钢瓶。“前些天去煤气站充煤气,那里的工作人员说现在‘螺丝瓶’要‘退役’了,将统一换成焊接瓶,于是就碰到了旧瓶更换费用问题,‘螺丝瓶’换成焊接瓶要150元,其中‘螺丝瓶’可抵30元,就是说实际要支付120元,我觉得一下子有点难以接受。”
而蒲先生的邻居刘先生,听说旧瓶到期报废更换新瓶要交钱,则干脆表示:“我家有一个焊接瓶和一个‘螺丝瓶’,‘螺丝瓶’也快到期报废了,那我干脆不用‘螺丝瓶’了,让它放那儿算了。”
面对这样的情况,记者先采访了位于海盐县新桥北路的一家燃气公司,对于眼下的旧瓶更换收费问题,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较为清晰的解释:“现在老百姓交的钱其实是旧瓶换新瓶的押金,我们和老百姓签订气瓶租赁使用协议,新瓶的产权归我们公司,新瓶的使用期限是8年,使用新瓶后,每年再收取15元左右的气瓶使用费,客户不需要使用气瓶的时候,可凭协议、押金收条和气瓶取回押金。”
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沈林泉介绍,按照国家规定,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各液化石油气瓶检验单位将不再对“螺丝瓶”进行定期检验,一律按报废程序处理,如果该瓶还在检验有效期限内,最多可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在这些待报废的液化气瓶中,有很大一部分已经达到了报废年限,如果不及时更换、报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沈林泉说,“超期的‘螺丝瓶’,很有可能导致瓶颈处漏气,引起煤气中毒,造成危害事故。更换后的液化气瓶,不再使用螺丝连接瓶体和护罩。如果市民家中有这样的‘螺丝瓶’,建议他们及时拿去燃气公司更换,不要像刘先生想的那样放在家中置之不理。”
县城市建设管理处徐主任也表示,其实气瓶的产权转换之后,煤气充灌将如同现在饮用水配送一样,气瓶的产权归燃气公司所有,用户租赁气瓶来使用,这样一来,燃气公司对气瓶的管理和检测将更规范化,可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燃气使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