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会员卡就是为了烫发优惠点,结果等我烫好了却跟我说会员卡不能用。”昨天,钟小姐打进商报热线85188518反映,春节期间,她在发飘剪染烫会所烫发时,想使用会员卡却遭到拒绝。
过年前,钟小姐在发飘剪染烫会所办了张会员卡。“以前用卡洗过几次头发。”钟小姐说,2月初,她让妹妹用会员卡去“发飘”烫头发,没想到出现了问题。
据钟小姐介绍,会员卡是以充值多少送多少的形式给予顾客优惠的。当时怕卡里钱不够,还特地临时充了300元进去,商家送了100元。
“烫发前他们没跟我们说烫发不能用。”钟小姐说,等她妹妹烫完头发后准备用卡支付时,却被告知不能使用。
“他们说我们烫的发是特价,只能付现金。”钟小姐等人当时为赶时间无奈之下就付了现金。事后,钟小姐越想越气愤,提出了退卡的要求。
发飘剪染烫会所相关负责人方先生介绍,春节期间,他们正在搞活动。当时钟小姐的妹妹烫的发就属于特价产品,原价是600多元,优惠价298元,优惠力度已经很大了,如果再使用会员卡他们就要亏本了。
方先生表示,不能使用会员卡的情况在烫发前他们已经口头告知顾客了,也得到对方的认可。现在钟小姐要求退卡,他们难以接受。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认为,理发店预付式会员卡其实相当于一份交易合同。消费者办卡时,商家应当与消费者签订一份详细的协议,或者在卡背面注明会员卡的使用条件等相关条款,双方按照条款履行就是了。
然而,据钟小姐介绍,她办卡时并没有签订协议。会员卡上面,只有“300元送100元”、商家地址、电话等信息,并没有会员卡使用细则条款。
潘永明认为,如果没有和消费者达成相关内容的协议,商家就不应该拒绝消费者使用会员卡。由于会员卡的使用涉及商家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即使理发店在烫发前告知消费者不能使用会员卡,那也只是单方面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并没有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拒绝履行。钟小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商家退还现金,使用会员卡支付。(每日商报 记者 崔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