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贵院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执法、公正办事,通过人性化执法,合情合理合法地实现了双方所要达到的理想结果,令人满意……”前几天,嘉善法院的执行法官收到了这封来自宁波某木业公司的“大礼”。感谢信字字饱含真情,句句充满感激。这封信的背后,是法院干警灵活执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故事。
去年11月24日,嘉善某木业公司将宁波某木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还款8万余元。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宁波公司答应分期归还。后因种种原因,该公司未能按约定还款,嘉善的公司于1月1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赶赴宁波了解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据了解,宁波这家木业公司属于中小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享有的债权一时难以实现,所欠的外债无力归还,企业周转陷入困境。但该公司并没有停产歇业、转移财产或负责人外逃等倾向。该公司董事长对来年的形势充满信心,并告知法院干警当日下午便有外商来商谈生意,希望法院不要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官考虑到,年关将至,如采取强制措施势必给这个摇摇欲坠的企业造成重大打击,且会严重影响工人的情绪,甚至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于是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分析了被执行人目前所处的困境,阐明了法律的规定。因考虑到该企业债务较多,若不及时查封财产,可能会造成后续工作被动,便办理了正常的财产查封手续,但按被执行人要求暂不张贴封条,延缓三天让其筹钱还款。三天后被执行人按期支付了协商款项,案件最终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都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