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2日讯(通讯员 沈雁 陈利)记者刚刚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后,全省工商第一时间学习贯彻,迅速制订并下发了《大力推进全省工商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的通知》,重点预防和解决领导干部利用工商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行政权力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六个问题。
浙江省工商局在3月1日召开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09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任务。
当天,省工商局围绕“什么是工商的核心价值观,什么是个人的核心价值观”、“怎样从单位和个人角度,更好地理解价值观的‘大同’和‘认同’、“当前机关作风建设过程中,存在哪些疲态和惰性,如何提高自我认知水平”、“省局机关应该围绕哪几个方面,为系统行风建设树立榜样,树立工商共同价值的形象”等几个方面,开展“核心价值观”讨论活动。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2010年,全省工商系统将以建立核心价值观为廉政内驱力,开展深入行风作风年活动,以价值观为内驱力,以行风建设为影响力系列活动;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防范,所有行政许可纳入电子监察范围;以“服务效能大提速”为抓手,服务经济发展。
在省工商局在3月1日下发的《大力推进全省工商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通知》特别要求,全省工商系统将结合工商实际,重点预防和解决下列问题:一是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工商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行政权力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严禁工商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三是严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四是严禁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等行为;五是严禁领导干部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六是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