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我的叔叔曾经在桐乡工作,交过几年的养老金。今年他不幸去世,由于膝下没有子女,遗产由我父亲继承。当我们去嘉兴市公证处作遗产公证时,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有关部门开具的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证明,但桐乡社保局却不愿开具,要求嘉兴市公证处发函,而公证处表示无此规定,无法发函。为此,遗产无法公证,这笔钱也无法继承,希望你们能帮忙协调一下。
记者调查:据来电人张先生介绍,他叔叔住在秀洲区油车港镇,生前在桐乡市工作时,交过3年半的养老金,有6000多元。因为他叔叔没有子女,另外的几位顺位继承人也表示放弃,于是这笔遗产便由他父亲来继承。由于遗产数额本身不大,而且也只有一个继承人。张先生以为只要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了,可他没料到的是,一个简单的金额证明,就让他碰了不少壁。
“公证处要求有养老金缴纳金额证明,但桐乡社保局却不愿开具。”张先生说,桐乡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只有嘉兴市公证处先发函,他们才能出具这方面的证明。而对于桐乡社保局的这一说法,嘉兴市公证处却表示无此规定,无法发函。“按照他们两方这样相互僵持的说法,事情怎么才能办下来?”张先生很是无奈地说。
对于张先生的事情,昨天记者咨询了桐乡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张女士表示,为了保护参保人的个人信息,他们确实无法随意出具养老金金额的证明。“因为我们也不能确定开出去的证明派何用处,所以必须要有相关的公函或证明才行。”张女士说。
对于这一说法,嘉兴市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桐乡社保局无法出具养老金金额证明,张先生也可以通过银行、其叔叔原工作单位等方式来证明此事,只要所出示的证明有效即可。
昨晚7时许,记者再次与张先生联系时,得知事情有了新的进展。经过几次沟通,桐乡社保局已答应为他打印一份他叔叔养老保险金的清单,供其公证时使用。张先生表示,他将于近期办理此事,如还不行再与记者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