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19条新政冀望遏制当地的炒房风潮

2010年03月1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3月12日讯据省社科院发布的《浙江蓝皮书(2010)》经济卷,2009年1—11月,浙江房价最高的是温州,去年8月曾达到每平方米均价19860元,超过了北京、上海、杭州,位居全国各城市第一。

  为遏止温州愈演愈烈的炒房风潮,就在本周,温州出台19条楼市新政,冀望能给火得发烫的当地房市降降温。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19条新政中,的确有不少直指炒房客的“命门”。

  新项目开盘,需一次性上网公开销售

  例子:

  温州的“京都城”,开了2次盘,卖了三期;时间上仅仅相差了半个月,价钱上却每平方米涨了4000元,每次新房推出,“炒家”都在笑。

  还有,一个叫“铂金”的项目已经第三次开盘了,“香缇半岛”如果加上别墅,次数更多……

  新政:

  这样的“挤牙膏”开盘,以后将不会再出现了。

  在新实施的楼市政策中明确规定,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全部房源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上网公开销售。

  此外,在开盘之前,开发企业不得采取预订、预购等变相认购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点评:

  温州大学房产研究所所长石海均:我听到过一个很形象的比喻:开发商多次开盘,就好像养了头奶牛,先喝奶,再吃肉,啃骨头,最后还能卖牛皮,吃上几年越吃越有味道。但这样人为造成了房源紧张,购房者怎能不着急?

  我想新政实行之后,不再挤牙膏,大家会更从容些。

  买房将采取全程实名制

  例子:

  去年12月8日,“香滨左岸”项目开盘,法华房产在公开销售和资格审查上都有猫腻,最后导致开盘现场购房者向房开公司扔矿泉水瓶、面包等。

  引发购房者愤怒的一个原因,就是购房者身份有“猫腻”,预购登记摇号时的名字,和最后签约购房者的名字对不上号。

  新政:

  新政将严格实行商品房买卖实名制。

  也就是说,商品房买卖的报名、摇号、认购以及签订《商品房预订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否则认购无效。

  点评:

  石海均:温州售房要求实名制早就有了,但以前没有明确的要求,这次终于“敲实”。

  而且原本只要报名和交诚意金用实名制,一旦买房者电脑摇号摇到房子后,就可以转手,一转手就可以净赚很多。如今实名制要求全程同一姓名,也就意味着要签订合同后再进行房子的买卖,这就增加了炒房的成本。

  每个楼盘,一张“证”只能买一套房

  例子:

  温州人买房子有习惯,要买就买120平方米到150平方米左右大的房子。

  不过还有“70/90”政策,于是开发商就把一套大房子,设计成名义上的两套房子。

  去年开盘的不少楼盘,不少人就买连在一起的两套,这样面积加起来就是160多平方米。

  新政:

  这次政策规定,每个商品房楼盘公开销售,一张有效身份证明只能报名申购一次,通过摇号等方式取得认购资格的购房者,一人只能认购一套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强制并套销售商品房。

  点评:

  石海均:楼盘中要有70%的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这个政策很快就被“聪明”的开发商想出了“下有对策”。

  现在一张身份证只能购买一套,那么客观上就增加了房源。就算是炒家要囤房子,也需要更多的身份证,而且因为实施“实名制”,他们的操作肯定会更“麻烦”。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苗丽娜 编辑: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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