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9日讯
“买房还必须先出示个人的存款证明,而且数额还是100万元。”家住萧山城区的屠先生很是不理解,他想买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东方一品的一套房子,却被告知,摇号前必须先向开发商出示100万元的存款证明,否则就不能参加随后的选房程序。
屠先生觉得很奇怪:只听说过银行房贷会查验贷款人的个人财产,开发商有什么权力查验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即使担心购房者买不起房,那也应该是负责放贷的银行查验才对。东方一品的这道“购房门槛”,引起不少购房者的质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发商此举意在自我炒作,有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之嫌。
买房须先出示百万存款证明
日前,东方一品楼盘8号楼开盘便推出60套房源。记者从该楼盘售楼处了解到,这一次开盘,均价15800元/平方米,比上一期均价10500元/平方米高出了5000多元/平方米,涨幅高达33%。
记者致电东方一品售楼部,得到了这样的答复:“这次开盘只针对内部的意向客户,如果没有通过‘验资’(注:提供100万元的存款证明),就不能参加摇号选房。”
销售人员所谓的“验资”,就是要购房者出示100万元存款证明、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办理资信证明单。只有通过了这个“验资”过程,购房者才能够参加摇号。
记者从购房者提供的一份《认筹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上看到,客户先出示100万元的购房预备金验证,办理相关手续,再获得一份《东方一品资信证明单》(以下简称《资信证明单》),才享有选房权益。
《须知》还明确,此要求仅限于已认筹的客户进行选购,一个人只能持一张证明单选择一套房源,未认筹客户不能参加当天的选房,而一份购房者选房前必须拿到的《资信证明单》申请的时间则从10月15日上午某时段开始。
在《资信证明单》上,记者发现有这样的条款:“经资信验证,你具备享有东方一品开盘选房的权利。”也就是说,若不出示100万的存款证明,购房者将无权利选房。
购房者屠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要求出示的购房预备金验资证明指的就是个人存款证明,如果购房者没有出示这份证明,就不能参加随后由开发商组织的摇号选房,要买这里的房子,就必须遵循开发商设置的购房条件,让人感觉有“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意思。
开发商:此举为阻止炒房客
对于这些苛刻的购房条件,有些购房者却表示不理解。购房者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我们能够支付得起首付,有稳定的收入,有能力买这里的房子就行了,没有必要向开发商提供财产证明。让人感觉自己买不起房子,心里怪怪的。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一品楼盘位于萧山区市心路与建设一路交叉口,开发商为浙江锦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项目拿地时间是在2004年。
“东方一品是中国高层公寓的标杆,因为买的人比较多,所以设置了要出示100万元存款证明的购房门槛。”售楼处销售人员向记者解释,“如果没有通过资金验证,就没有资格参加随后的摇号”。
对于楼盘“百万门槛”事件,开发商浙江锦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张鹏向记者解释,“这里的房源最低都在300万元以上,根据首付总房款三成的标准,最低也要100万元。”张鹏称,设置百万购房门槛,是为了防止炒房行为,“我们楼盘的房子大部分是用于自住,投资炒房的很少。”
是为了“拦住炒房客”,还是为了“自抬身价”?
针对开发商有关负责人的解释,购房者孙先生表达了自己的疑问:区区100万元的存款就能把炒房客拦在门外?
“事实上,炒房客比真正买房自住的人有钱的多,哪个炒房客会没有100万元的存款?”孙先生说:“反倒是购房自住的人资金没那么宽余,大多都需要银行贷款才能买得起房。而开发商此举实际上是把购房自住人群拦在了门外。”
有购房者还质疑,即使100万元只是总房价的三成首付,那么查验购房者是否有能力支付首付或月供,也应该是银行的事,开发商有什么权力查验购房者的个人资产?
购房者王女士认为,这可能是开发商在标榜自己楼盘的高端,自我炒作,以此借机抬高房价。
杭州双赢置业机构总经理章惠芳表示,这种现象之前也出现过,但数额一般都在1万、2万、5万不等,数额一般不大,数额要求达到100万元的确实很少。章惠芳分析认为,如果从销售的角度上讲,其实开发商是在筛选客户,在销售前,开发商也作过预期判断,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寻找到相对有资金实力的客户,以抬高楼盘的身价。
住建部:此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
针对东方一品楼盘设置购房门槛的行为,萧山区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科有关负责人认为,开发商以赢利为目的,通过多种方式想方设法将开发的房子卖掉。“现在房源比较紧张,买的人很多,开发商通过要求购房者提供存款证明、公开摇号等多种措施顺利销售手里的房子,也是一种市场行为。”
记者致电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开发商此举意在自我炒作,尽管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开发商销售过程中设置“门槛”的做法进行定性和处罚,但此举已经构成了扰乱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嫌疑。
“现有的房地产法律、法规没有对开发商是否可以在交易过程设置‘门槛’做出相应规定,在就一般的商品交易来说,开发商此举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购房者可以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该负责人说,“开发商这种设置‘门槛’的行为,显然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交易秩序,甚至还有人为哄抬房价的嫌疑。”
记者从相关资料了解到,开发商在开始销售房源时就要求购房者出示个人存款证明,这种现象偶有出现,今年8月份,杭州周边地区也有一楼盘开盘就要求购房者提供存款证明,但数额只有30万元。在此之前,深圳市也出现过类似的做法,购房者必须先出示50万元的存款证明才能获准看房。
浙江永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刘柯律师认为,从民事行为方面看,存款证明涉及到个人隐私,开发商要求购房者提供100万元的存款证明已经牵涉到了个人的经营和财产状况,这种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看,根据公平的原则,开发商这种行为有“消费歧视”之嫌,“开发商作为商品的提供者,没有权力去选择消费者,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整个市场属于‘买方市场’,选择权和消费权都在消费者一方,而不在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