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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苍南一墙之隔的两处违章 处理为何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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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行动

  播出时间:2010年3月15日8点15分—9点

  节目主题:同是违章,处理为何大不相同?

  节目字数:4600字

  节目录音:苍南违建 14段

  采访撰稿:李录宾、周凌辉(实习)

  节目主持:伟雯

  节目监制:李录宾

  【开场曲阳光独立调查】

  阳光行动,为和谐中国而动。大家好,我是伟雯,您收听的是FM88、FM101.6、AM810浙江之声正在为您直播的《阳光行动独立调查》节目。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然而,在具体的执法活动当中,这一常识并不一定能得到遵守。比如说,面对同样的违法事实,却可能会有一个完全不同的执法结果。在温州市苍南县宜山镇,有三间刚建的违章平房。与其一墙之隔的是建成已多年的十多间违章建筑。但是,当地政府仅拆除了刚建的三间违章平房,边上较大的违章建筑却纹丝未动。这是怎么回事呢?阳光行动记者近日赶赴苍南展开了调查。详尽内容,欢迎收听稍后的阳光行动独立调查。

  节目进行中,也欢迎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积极参与我们节目的讨论。您对我们今天报道的内容感兴趣的话,或者有话想说,欢迎您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571-88110110,手机、小灵通用户也可以编辑短信105加上内容,发送到106277778参与我们的节目,短信资费每条一元,不含通讯费。还可以登陆我们的官方网站www.am810.cn,在《阳光行动·独立调查》栏目发表您的看法。我们将选择播出精彩的观点,欢迎您收听和参与我们的节目。

  【0315阳光提要带】温州苍南发生蹊跷事,一墙之隔的两处违章受到不同待遇:有的立即拆除,有的安然无事。国土局与法院踢皮球,相关部门选择性执法挑战法律公平。同是违章,处理为何大不相同?(3月15日)早间8:15,浙江之声《阳光行动·独立调查》详尽披露,敬请关注。

  吴招托是苍南县宜山镇吴家库村一位普通农民。去年三月,他在自家的自留地上违章建造了面积近三百平方米的三间平房。刚刚建好不久,去年5月4号,宜山镇有关部门就派人过来对他的房子进行了强制拆除。

  与吴招托被拆房屋一墙之隔的,是十多间连排简易平房。据了解,这是苍南县益丰再生纺织有限公司的仓库,建于几年前,也属于违章建筑。吴招托的哥哥吴招汤告诉记者:

  苍南违建1:

  我们就奇了怪了,我们家也搭了个违章建筑,300多平方,与益丰就一墙之隔,09年3月搭的,5月份就被拆了。拆我们的我们没意见,我们确实错了嘛!但你益丰的为什么就可以不拆?不公平。

  吴招托家的违章房屋被拆后,一家人便开始多方举报与之毗邻的益丰公司搭建违章建筑的问题。吴招汤说:

  苍南违建2:

  一开始,我们向苍南县国土局举报,他们没受理。我们就一直举报苍南、温州,到去年6月份左右吧,他们才受理了我们的投诉。

  去年6月,苍南县国土局开始立案调查益丰纺织公司涉嫌违法占地一事。去年7月20号,国土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益丰公司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违章,退还非法占用的4400多平方米的土地,并处罚款13万元。

  可是,半年多过去了,益丰公司并没有自行拆除。于是,苍南县国土局向苍南县人民法院打了申请报告,请求法院司法强拆。吴招汤说:

  苍南违建3:

  国土局也派人调查了,最后认定了益丰的违建事实,也做出了处罚决定,责令益丰自行拆除。国土局自己没有进行强拆。它申请苍南人民法院执行。

  宣传带:

  去年7月20号,苍南县国土局对益丰公司非法占地一事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益丰公司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违章,退还非法占用的4400多平方米的土地,并处罚款13万元。

  然而,在规定的期限内,益丰公司既没有履行处罚决定,也没有向苍南县人民政府和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议,更没有起诉。在此背景下,去年十一月,苍南县国土局申请由苍南县人民法院立案,进行司法强制拆除。

  接到国土局的申请后,苍南县人民法院在去年11月对此立案。11月19号,法院向益丰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11月26号又发出公告,限令益丰公司于2009年12月3号前拆除违章建筑,但是,益丰公司依旧不予理睬。吴招汤告诉记者:

  苍南违建4:

  法院怎么说,有没受理?受理了。苍南法院还贴了公告限期益丰在12月3号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但益丰还是没拆。那法院有没采取强制措施?没有。我们去找执行这个案子的温积余法官,温法官跟我们说,他们已委托苍南国土局拆除了,叫我联系国土局,那我们再联系国土局,国土又说行政案件按规定都是由法院组织的,他们也不会接受法院的委托。

  去年12月4号,苍南县人民法院反过来又委托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出面具体实施强制拆除。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韩安锦接受采访时表示,委托国土局强拆有据可依。

  苍南违建5:

  我们跟他有个机制,土地拆违有个会议纪要,鉴于我县违建量大面广,占用耕地破坏严重。相关部门集体开了会,达成共识:接到法院通知书,应立即停电停水,对拆违案件每年由国土局选择十个案件,并做好执行预案报县政府,由法院强制拆除,其它案件在拆除公告发出以后,由法院出具委托手续委托国土局拆除。

  接到法院的委托函后,苍南县国土局在去年的12月24号做出复函,拒绝了法院强制拆除的委托。由于苍南县国土局拒绝采访,我们不得而知整个事件的幕后细节。但是,在苍南县国土局的复函上,这样表述拒绝委托的理由:“根据有关法律,我局没有强制拆除的法定权利,倘若由我局强制拆除,必将成为被告并败诉”

  法院和国土局各执一词,而在温州市律师协会金融与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一来律师看来,法院委托强制执行不合适。

  苍南违建6:

  从法律上讲是不允许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个行政执法权跟这个司法执法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苍南国土局已经选择向苍南法院申请执行,而且苍南法院已经立案执行的这种情况下,那么,司法就不应当再把这个司法执行力再转到行政执行,从法律上讲是不能的。

  宣传带:

  益丰公司的违建事实早有认定,但是,苍南县人民法院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拆除违章。相反,把这样的工作转嫁到了苍南县国土局的身上。由于苍南县国土局没有接受法院的强制拆除委托,强拆益丰违章建筑的事情就被搁置了下来。不服气的吴招汤再次找到了苍南县人民法院。

  苍南违建7:

  他们嘛就这样踢皮球,一直到今年1月15号,我们又去找苍南法院院长张毅,我们问他益丰的案子什么时候才能执行?他叫我们联系分管副院长韩安锦,我们又去找韩院长,韩安锦又说案子现在国土局那,由国土局向县政府汇报,由县政府统一拆除。那我们就问韩安锦,韩院长说他也不清楚。

  依据法院的指引,吴招汤和家人也到苍南县政府进行了信访,但拆违一事依旧没有着落。

  苍南违建8:

  再后来我们就去找县府办的林维清,他是主管拆违的。我们就问它苍南国土局对益丰拆违的预案有没移到县府拆违办。他说,没收到,叫我联系县府秘书科副科长陈鑫。我们再去找陈鑫,陈科长又对我们说益丰的案子已经走司法程序,应该由法院向县政府提出协助执行通知。县政府才好协调各部门采取拆违行动。现在法院都没提,他们也没办法。

  谈到强拆工作难以进行的原因,苍南县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韩安锦这样解释:

  苍南违建9

  拆这个的时候,也要拆的。但我们要把握时机,一个我们200多职工,并且他这个企业是县里重点纳税大户,机器买来3000多万。你刚开始盖的时候我把你拆掉可以的,如果你不是刚开始盖的,你06年全部盖成的,你要拆除的话,我们要想办法的。

  韩安锦认为,益丰违章的形成是长时间的。如果国土局在早期就采取措施,也不会出现如今这样一种尴尬局面。

  苍南违建10:

  土地、规划部门仅发停建通知书,对继续抢建部分没有履行拆除职责的,应该当土地部门自行拆除。我们可以书面退回执行。在益丰这个事情上面,是不是国土局没有履行这些职责呢?它是02年开始盖的,06年盖的,连续盖下去的,并不是说09年处罚,09年盖的。

  记者走访了苍南县府办副主任林维清,林主任分管全县的拆违工作。据了解,由于拆违工作牵涉面广,所以法院进行司法强拆时往往要向政府提出协助执行。不过,时至今日,苍南县人民法院还没有提出拆违方案。林维清说:

  苍南违建11:

  苍南法院有没向政府提出协助执行?这个单独执行有难度的。这个书面没有,商量一下。因为他需要许多部门配合嘛。会有没开过?商量过。结果如何?拆。什么时候拆?那要等方案提出来嘛。那方案还没提出来喽?这个要实时即动。没有那么细的方案,讲讲商量一下。

  同是违章建筑,为何却受到截然不同的两种对待。吴招托想不明白:

  苍南违建12:

  是不是国土局,法院还有县政府,我现在就是说,东找西找,还是找不到门路,接下来这个案件怎么执行。为什么这么难,我觉得政府是不是该给我们作为一个举报人的说法。感觉确实在踢皮球。

  苍南一位普通老百姓,他的一个违章建筑建成没多久,就马上被拆除了,而在一墙之隔的,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一家企业,它的一个违章违筑却是安然无恙。我们发现,虽然违章建筑举报过了,有关部门也已经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现在的情况是还是没有拆除。

  我们今天的节目进行到这里,将告一段落,不知道收音机前听众朋友,听了今天的节目有何想法?欢迎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571-88110110参与讨论,手机、小灵通用户也可以编辑短信105加上内容,发送到106277778参与我们的节目,短信资费每条一元,不含通讯费。还可以登陆我们的官方网站www.am810.cn,在《阳光行动·独立调查》栏目发表您的看法。我们将选择播出精彩的观点,欢迎您收听和参与我们的节目。

  接听电话:

  评述版:

  同是违章建筑,为何执法部门的处理手段却大不相同呢?记者采访了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法学系主任毛毅坚,来听听他对此事的看法:

  苍南违建13:

  我们经常听到选择性执法,其实他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他的选择并不是失明,而是完全是知道的。就是说哪一家他要去执行,哪一家要不去。他都非常地清楚。那么,他只不过是在执法标准的情况下,因为这种法律以外的因素他去选择了。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讲,他违背的是法律的公平性。

  温州市人大代表、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童洪锡对益丰拆违事件也很关注。他这样评价相关部门的做法:

  苍南违建14:

  土地跟法院两家,都有一种畏难的情绪。因为拆违用的人力、物力,执法成本比较高。恐怕还会得罪人,在这种情况下面,我申请你执行,你又反过来委托我。有没有我们讲的互相推诿这种情况。谁也不愿意出这个头。我觉得就不正常了。

  结束语:

  拆违是长期以来困扰政府的一个难题,处罚可以到位,执行往往很难到位。大家口口声声说要强制拆除,但一碰到谁牵头,谁出经费就有问题了。不平等的拆违不禁让人质疑有关部门执法的水平,背后的利益链也让人浮想联翩。面对质疑,公正、透明的执法才是我们所要看到的。截止目前,益丰公司4400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仍然纹丝未动,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此事引起重视。

  如果说您有什么好的新闻线索或者建议的话,请与我们的0571—56353111或0571—56353112联系。信件寄至: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阳光行动栏目组收,邮编310005。

  好,今天的节目就播送到这里,感谢所有收听和参与节目的听众朋友。本期节目采访撰稿李录宾、实习记者周凌辉,节目监制李录宾,我是伟雯。明天同一时间,我们《阳光行动·独立调查》,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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