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如何确保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效益协调增长?记者上午从市总工会获悉,我市在本月启动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月”活动,以保障职工的权益。
“近年来,我市企业已经逐步搭建起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基础的劳资对话平台。”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据悉,活动月中,凡未履行集体合同协商程序和未新签、续签集体合同的企业,都必须制订计划排定时序,统一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签订《集体合同》。已建工会的企业要100%发起要约行动,人数较少的企业设法开展区域性或行业性要约行动。
据市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活动的工作重点放在职工的工资分配和建立正常的工资增减机制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上。在2010年内,全市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覆盖率将达到70%以上。
记者还了解到,在今后授予企业或企业经营者荣誉称号时,要将企业是否开展平等协商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市人劳局、市总工会、市经委、市企业联合会、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将抽调人员组成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指导组,并分成四个小组,指导企业行政方或职工方发起要约行动,监督指导企业签订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 (衢州晚报 记者 徐颖之 通讯员 毛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