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6日讯昨日,专偷通讯基站电瓶的8人盗窃团伙经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成员1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9年7月的一个午夜,老罗醒来,推推身边的伙计:“可以动手了。”多少个无眠的夜,他们借着夜色,出没在台州的各个通讯基站。可是这一次,他们刚偷了三四个电瓶,就被人发现并报了警。民警闻讯后赶来将他们一一捉拿归案。
盗窃团伙核心人物老罗交代,从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案发时,他们不停徘徊于台州各地的通讯基站,共偷得电瓶980个。一般来说,他们一晚上能“入手”8个左右的电瓶,最多的时候一晚上偷到过48个。
记者从有关公司了解到,通讯基站里的电瓶规格很多,一般每个价值千余元到数千元不等。而那些被偷走的电瓶则大多都被卖给了废品收购站,每只能给老罗等人带来一两百元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