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6日讯昨天是“3·15”,市区消费者郭先生打进热线电话83186666:饭店收消毒餐具费,到底该不该?
昨天,多家媒体报道,北京、上海、香港等22个城市消费维权组织于14日联合发出《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指出提供消毒餐具是经营者应尽的法定义务。不管餐饮企业是否明确告知,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的做法都于法无据,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郭先生说:“现在到饭店里吃饭,多数饭店都提供一次性密封消毒餐具、一次性消毒纸巾和筷子等,但都要收钱。有的还在消毒餐具的外包装上明确标注‘工本费1元’。”
市消保委负责人说,3年前,金华市消费维权组织曾经就这一问题发过倡议,认为这项收费是侵权行为。
他说,消费者到餐馆、酒店就餐,购买的标的既包括食物,也包括餐饮企业的服务。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经过消毒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纸巾,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是消费者接受用餐的前提,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属于强制收费,违反了公平原则。
他说:“即便餐饮企业已提前明确告知仍然违法。第一,经营者原本就没有权利收取此项费用。第二,即使经营者通过声明或者张贴店堂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事先进行了提示,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但是,昨天跟饭店为此据理力争的郭先生最后还是付了钱。饭店的管理者说:“人家都收我们为什么不能收?”
对此,市消保委负责人也有些无奈。“虽然3年前我们就做过倡议,但这一现象没有根本好转。”他说,这样的纠纷处理起来难度较大。
但他表示:“希望我们的倡议以及这封《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能得到商家支持与响应,共同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金华日报 记者 邵雪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