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一条惊人的消息在平湖当湖街道黄家浜村一带疯传:一名在此工作的26岁外来男子陈辉(化名)要把自己4岁的儿子卖掉,叫价是4万元。消息传出后,周边不能生育的家庭纷纷前来打探情况,但因为价格问题,目前还没有“成交”。
父亲卖亲生儿子!对于这样的荒唐做法,平湖法律界人士明确指出,这是一种贩卖人口的行为,如果真的卖掉了,买卖双方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叫价4万卖儿子
陈辉来自贵州,在平湖打工已经多年。如今,他在一家小企业里工作。
20岁的时候,陈辉与一名外来女孩相识,没多久,还未登记结婚的两人就租房同居。之后,两人生下了一个儿子。
有了儿子之后,女友便放弃工作在家里带孩子,陈辉更加努力工作。在平湖黄家浜村的一家小企业里,他每月有1000多元的收入。
但春节里,女友以独自回老家为由离开了他们,之后再也没有回来。陈辉打她的电话,手机已停机,由于不知她老家具体地址,陈辉根本无法与她取得联系。“我知道,她肯定是嫌这日子过得太清苦了。”陈辉说。
独自带着这个儿子,还要上班,陈辉觉得自己力不从心,于是,前几天,他对企业的同事说,他要把这个孩子卖掉,只要4万元就行了。他让同事们把消息传出去,如果有人要买的话可以找他。
已有家庭来联系
陈辉4岁的儿子要卖掉的消息传得很快,一时成为热门话题,有些人专门跑到他工作的厂里,看看这个孩子长什么样。
不久,真还有人为此动了心。王林(化名)就住在黄家浜村,他与妻子结婚后一直没有生育,有过领养孩子的念头。现在听到有这样的好事,王林当即与家里人商量,决定把这个孩子买下来。
王林的亲戚中有个人懂得法律,他告诉王林,如果是买孩子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所以一定要说是领养,然后给一些钱作为补偿。于是,王林就以领养为名找到陈辉,说这个孩子他想要。然而,事情卡在了价格上。王林家经济条件一般,根本无法一次性拿出4万元,而陈辉认为,这4年里,他花在孩子身上的钱已经不止4万元,这个价钱不能少。因为价格问题,双方没有“成交”。
对于这种私下里“领养”的方式,平湖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认为完全是一场闹剧。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确实无力抚养的话,必须由村或社区出具证明,然后把孩子送到福利院等机构。作为领养方,也必须有符合计生政策的证明,“再有一点,领养手续要到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这其实是贩卖人口
虽然在方式上,由陈辉的“出卖”变成了王林的“领养”,但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和危险的。
“这根本就是一种贩卖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平湖市东港律师事务所律师邱香珠明确对记者说,自己孩子送人的话必须有个前提,叫“无力抚养”。可是“无力抚养”有明确的界定,就是连自己的生活都不能正常维持,比如重病、重残之下自己的生活也需要别人或国家照顾,可陈辉身体健康,自己还在工作,不属于“无力抚养”,因此是不可以把孩子送给他人的。不管是“卖”还是“送”,都是违法的,更何况还要收钱,这就是一种贩卖人口的行为。邱律师还说,如果陈辉偷偷把孩子扔掉,这也是一种犯罪行为,涉嫌遗弃罪。据介绍,前者要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后者则要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管制。邱律师还提醒王林,如果他“领养”了小孩,再付钱给陈辉,那也是犯罪,领养孩子应该走正当的途径,不明确的话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平湖当湖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买卖还未成功的话,最多对双方进行法律宣传及思想教育,如果成为事实了,则会对当事人严惩。该负责人劝告陈辉,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困难,但必须坦然面对、勇敢排除,千万不要因一时糊涂而做出违法犯罪的事。当记者把这些话转述给陈辉听后,他说,他确实不知道这些法律,现在他明白了,无论如何,他也不会放弃这个孩子了。
(报料人周先生获稿费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