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偷鸡摸狗是令人不耻的行为,但是有的人却因为一条狗能卖上百来元而“乐此不疲”,这些人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前天与昨天,平湖人民法院分别审理了两起因药狗而引发的抢劫案,陈某与刘某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与2年8个月,各处罚金2000元。
去年12月5日上午,陈某去菜市场买菜时,突然想起一个朋友曾经给过自己一包化学药品可以用来药狗,于是便打起了歪主意,想毒死条狗去卖。陈某在菜市场转悠了一圈后,买了2个鸭屁股作为药狗的诱饵。陈某特地放了一把弹簧刀在自己的裤兜里用来防身。当陈某到曹桥一处农村时,发现一条狗,于是开始行动。很快,那条黑狗吃完鸭屁股后倒在了地上,陈某立即将狗放在电动车的踏板上,准备逃跑。但此时,被狗的主人发现了,陈某一惊之下拿出了刀,但最终还是被狗的主人和他的亲戚制服了。
刘某作案于去年年底,在钟埭农村偷狗时被村民发现。在争执中,刘某使用武力,被闻讯赶来的村民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