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2日讯近日,南湖区城东工商所接到市民姚先生举报,称自己春节前后在位于中环东路某大型超市内购买的食品中发现不少问题,其中有的已经过保质期,有的虽没过保质期但产品已明显发霉变质,有的则是“三无”产品,有的缺斤短两,有的包装为进口食品却无中文标志。他要求超市给个说法并进行相应赔偿,但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产生分歧,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经查,姚先生在春节前后分5次去该超市购买商品,共买了30包板栗肉、4包乌龙茶、2包莲米、2包大黄鱼卷、3包拉面和1包通心粉。他发现其中4包乌龙茶既无生产日期、保质期,也无厂名厂址等,系“三无”产品;30包板栗肉均已过期且发生霉变;2包莲米已长出小虫;2包大黄鱼卷分量不足;3包拉面均已过期;1包通心粉没有中文标志。
执法人员表示,该超市之前已因销售过期食品被消费者投诉,造成不良影响,但其不仅没有引以为鉴,更将“三无”产品也放在货架上销售,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将再对超市方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进行全场清查盘点,将剩余的问题商品立即下架。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若查证属实,该超市将再次面临处罚。 (嘉兴日报 通讯员 汪慧华 记者 王韶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