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在杭州举行,预计会期2天,允许15名公民旁听。
这次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一、审议《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二、审议《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三、审议《浙江省消防条例(草案)》;四、审议《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五、审议《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六、人事任免事项等。
凡是杭州市或在杭州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申请。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杭州市区的公民,可直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省人民大会堂中门;联系电话:87053444、87057931;申请时间:3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
杭州市所辖县(市)的公民,可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联系电话:85250716、85250711;申请时间:3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据都市快报记者陈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