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菜没满800元就不让我用包厢了。”王小姐头一次遇到这样的郁闷事。她打算在杭州银桥大酒店满庭香餐厅用餐,结果由于点菜未满800元,事先订好的包厢被退订。杭州市消保委人士和法律人士表示,设置“最低消费”属于霸王条款,违反《消法》中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3月12日,王小姐为招待朋友,在庆春路上的杭州银桥大酒店满庭香餐厅预订了一间包厢。聚餐是在3月18日晚上,为此,她特地提早了一个星期预订。
不过,令她没想到的是突然杀出个“最低消费”。3月18日上午,王小姐接到了酒店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9号包厢可以预订,并让她事先过去点菜。当天下午两点左右,王小姐等人到满庭香点了约12道菜便回来了。下午4点,满庭香的工作人员突然打电话给她说她点的菜不够800元,要换其他包厢,9号包厢只能给另外一家单位了。
王小姐表示,当初,她提前一周预订这间包厢,也是看中包厢的环境,还有沙发可以让孩子休息,其他的包厢她都不是很满意,但是商家还是不让她用9号包厢。当天晚上,她们只得临时匆匆忙忙在另外一家酒店订了包厢用餐。
事后,王小姐越想越气愤,便打进商报热线85188518。“点菜的时候服务员没有提前说明包厢有最低消费限制。要是我们到了包厢才点菜,且没满800元,不是要被赶出去了?”王小姐认为,吃饭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加菜,酒店这样做太不合理。
酒店:“最低消费”不能破例
昨天,记者来到杭州银桥大酒店满庭香餐厅,餐厅内并未发现有“最低消费”之类的文字提醒。餐厅前台服务员表示,满庭香一般包厢“最低消费”要七八百元,像9号包厢这样的豪华包厢最低消费则要1000元。
满庭香餐厅经理郭小姐介绍,王小姐当时预订的9号包厢原本是公司开会内部使用的。当时,王小姐指明要这间包厢,加之公司当天不开会便接受了预订。
“原本以为她们有16个人,怎么消费也会在800元以上。结果,当天下午点菜后发现只有400元左右。我打电话给王小姐时,她说人数减少了。”郭小姐说。
由于点菜未满800元,9号包厢就给了另外一家比王小姐晚些时候预订的单位使用。郭小姐表示,她们为王小姐提供了大小合适的包厢,能容纳王小姐一干人等,但是王小姐自己不要。
“每个酒店都有自己的制度,这个规矩不能破。如果只吃碗面,我们还赚什么?”郭小姐表示,在此之前酒店已经破例让客人自带酒水,结果一发不可收拾,现在要守住这一底线,否则酒店没法经营。
消保委:这是霸王条款
杭州市下城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霸王条款。商家这样做有强制交易的嫌疑,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消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这意味着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在何处消费或不消费的权利,有自主选择消费多少的权利。对于消费者的消费活动来说,消费者有权选择消费的对象、消费的内容以及自己控制消费量的大小,这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的应有之义。不过,对于商家这样的行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如何处罚。
浙江省君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忠再表示,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消费者点了菜就表示已经进入消费过程,确立服务合同关系。商家突然以未满800元的理由停止提供服务,违反了《合同法》,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因此而更改计划、行程造成的损失,应由商家来承担。
另外,即使酒店事先告知“最低消费”这一规则,也是违法的。单方面规定的不公平交易,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据每日商报 记者 崔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