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近日,记者从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从4月1日开始,《嘉善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实施办法(试行)》将正式启动实施,嘉善县将建立调处医疗纠纷的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嘉善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此举将改变过去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直接协商或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和司法诉讼的处置办法,而增加了将纠纷交由当事人之外的独立第三方——医疗纠纷调委会处理。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围绕医疗纠纷而设立的专业性群众自治调解组织。医调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调解医疗纠纷;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向卫生、司法行政等部门报告医疗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分析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提供有关医疗纠纷调解的咨询服务等。该医调会受理范围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医疗事件损害赔偿纠纷等。
县司法局负责人介绍说,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具有第三方主持、调解方中立、案件处理快捷等优点。在紧张的医患关系的背景下,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个相对独立的第三方介入医疗纠纷的处理,无疑是当前非诉讼解决医疗纠纷的一个很好的选择。 (嘉兴日报 见习记者 金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