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化军在交代作案的电脑。
据宜宾新闻网报道,南溪县公安局对杨化军(化名)复制和查阅淫秽色情信息作出行政处罚一事经媒体报道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复查,经复查认为,对杨化军的处罚适用法律不当,已于3月24日对杨化军作出了撤销原处罚的决定。
3月21日,四川宜宾市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宣布:该大队刚侦破一起由公安部交办的涉嫌利用互联网络传播、复制淫秽物品的案件,嫌疑人杨化军(化名)被警方抓获。杨化军因下载色情图片在家看被罚3000元。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当地警方的做法受到质疑。杨化军因在其县城“路人皆知”,感到压力极大,朋友称其已崩溃。
事件
在家看黄图自娱被抓
2月26日10时许,宜宾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联合侦办组的案侦民警敲开了宜宾南溪县城区杨化军的家门。民警依法对杨化军家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式电脑硬盘进行了检查,查出大量从网络下载复制的涉嫌淫秽色情视频文件39个(约7G),淫秽黄色图片526张(约80M)。
杨化军交代,大约半年前偶然加入了一个QQ群,群成员不时在上传一些淫秽、色情视频和图片,包括网上热炒的娱乐名人情色视频和照片,如“艳照门”中一些女星的情色照片。
杨说,为了观看方便,他就直接将QQ群里面的部分淫秽、色情视频和图片下载到自己家的电脑上面,并专门建了一个文件夹。
下载淫秽物品也违法
今年春节前,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得到宜宾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指令,要求查证公安部交办的一起涉嫌利用互联网络传播、复制淫秽物品的重大案件。
宜宾市及南溪县两级网监部门的案侦民警由两人组成一组,经过近半个月的调查,锁定一个QQ号。该QQ号经常从网上下载含有淫秽色情的视频和图片,它的“主人”就是南溪县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杨化军。
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大队长刘应南表示,鉴于嫌疑人杨化军在家观看淫秽物品,并未向外传播,且没有以此作为谋利的工具,根据1997年由公安部发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网监部门对嫌疑人杨化军处以警告及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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