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0日讯因没钱用了,不靠正当途径去赚取,反而以各种方法骗取他人信任,由此达到诈骗的目的。谎言终归是谎言,当谎言被戳穿时,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心生“妙计”骗钱花
80后的张海是普陀人,小学毕业后他未继续学业,工作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直不太稳定。年纪不大,却因犯盗窃罪坐过三年多牢,刑满释放后,张海不思悔改,又因犯盗窃、抢劫罪再入铁窗,2008年11月才刑满释放。
去年三四月,经人介绍,张海与岱山姑娘王可认识,随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王可在定海一家公司工作,张海经常去其公司找她,一来二往,公司里很多同事包括公司老板李枫和老板娘都认识他。张海认识王可时,就知道她的父亲因贪污被抓,亦没把此事放在心上。
没有稳定工作、无固定收入的张海,用钱不免紧张。去年9月,张海身上没钱了,但又不想靠自己的劳动赚钱,而是苦思冥想有何办法可以搞点钱花花。很快,他计上心头,多次去女友公司,与女友的老板、老板娘比较熟悉,而且对方也知道王可父亲的事情,何不编造“用钱保释王可父亲”的理由去骗。
博取同情“计谋”成功
在心里谋划好“说辞”后,张海即开始实施。2009年9月8日上午,张海趁着王可请假去岱山之机,来到王可所在的公司。到公司后,张海采取“以悲苦身世博取同情”的策略,因李枫不在办公室,他先碰到老板娘,于是就和其聊天。一开始,张海说自己五岁死了父亲,母亲改嫁,后由爷爷养大,令听者颇为同情。
张海见对方起了同情,就开始讲王可的父亲已被判刑,因贪污需退赃10余万元,退赃后即可保释出来。现在还差3.6万元,要马上拿到岱山去,而他从朋友处可借到6000元,还差3万元。对于这3万元钱,张海打算下午回六横去,把老家的房子抵押去贷3万元钱。中午11点左右,李枫回到公司,听张海讲述这番事情,显得很“着急”,他的可怜身世及生动的“表演”,令李枫与其妻子生起恻隐之心,且信以为真。“你到六横去贷到钱,还得到岱山去,恐怕来不及了,要不你先从我们这里拿3万元钱过去。 ”
计划已成功在望,为免对方生疑,张海故意表示要问问王可。遂走到李枫办公室外,假装很急地与王可通话:“王可,你父亲开庭需要的钱我还差3万元,要不那3万元先从你们公司李总处借一下。 ”后回到办公室对李枫说:“王可也讲好的,3万元先从公司借一下,第二天我来还给你。 ”随后,李枫便与其妻陪同王海一起到银行,由李枫取出3万元后交由王海。
3万元挥霍光终落网
编造谎言顺利拿到钱后,张海乐滋滋地于当日下午回到六横老家。为把戏做足,当日下午张海还打了个电话给李枫说贷款已经弄好,第二天会把钱还回。其实,张海回六横后就把手机卡拿出扔掉了,没多久,3万元钱就被他全部挥霍光。
第二天上午8时许,王可去公司上班,听公司人讲起老板借钱给她男友的事,她就赶忙去问老板,李枫就跟她讲述事情的经过。王可马上意识到张海是在欺骗老板,因为其父亲刑还未判下来,且未要求男友去凑钱将其父亲保释出来。此时,李枫才恍然大悟,他赶紧向警方报案。
日前,定海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海提起公诉。(文中人物系化名)
检察官点评:
本案中被告人张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为满足个人私欲,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博得他人信任,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舟山日报 胡欢欢 虞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