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0日讯被民警带进派出所时,丁某知道自己的“买卖”做到了头。
45岁的丁某是义乌佛堂人,住在佛堂三角潭。他虽然没有固定职业,但人脉关系很广,是俗话说的社会混混。
2003年,丁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义乌市法院判刑。刑满释放后,他决定“洗心革面”。
丁某所住的三角潭和不远处的向阳路是佛堂卖淫嫖娼的“重灾区”,傍晚时有站街女出没。每当警方进行专项整治,他都非常“配合”,主动向警方提供线索。
几次下来,丁某和佛堂派出所的警员熟悉起来。看到他经常和警员在一起,不少站街女产生了错觉———丁某是一个很有背景的人。
站街女的想法正中丁某下怀,他觉得可以做笔不错的“买卖”。从前年下半年开始,丁某开始直接或通过他人向站街女们表达一个意思:向他交保护费,就确保你们没事,不然派出所会来抓。
不少站街女信以为真,每月拿出几百甚至上千元钱向丁某“进贡”。对这些站街女,丁某得知警方有整治行动时一定通风报信;对那些没交保护费的,他便更加积极向警方举报。
有时,一些交了保护费的站街女被警方带走调查,她们的亲属去找丁某帮忙时,丁某就狮子大开口要几千元“关系费”。当然,这些钱都落进了他的腰包。
前阵子,佛堂几名站街女在警方开展的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中落网,被送到金华市妇教所接受教养。其间,她们检举揭发了丁某的敲诈勒索行为,彻底黄了他的“买卖”。
前几天,丁某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警方初步查明,他从站街女那里敲诈的钱财超万元。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浙中新报 记者 朱翔 通讯员 毛玲玲 实习生 王旭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