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9日,海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成立,这将为海盐化解农村土地矛盾,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一位长期在农村工作的干部高兴地告诉记者,以前,每年总要花费不少精力用于调解涉及土地方面的矛盾纠纷,现在好了,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就好比有了“老娘舅”。
海盐在2004年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的完善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数占应签订承包合同的99.87%,完善二轮土地变更合同及土地权证变更换发占应签、应变更换发数的99.69%,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率为100%。但由于多种原因,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据了解,2007年县级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28件,2008年为21件,2009年为26件。
2009年,海盐组织有关部门统一组建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聘请了仲裁员,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农经局,仲裁员由农经、律师专业人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等组成。
而此次成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将确保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得到及时受理、审理、仲裁,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