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1日讯松阳洪某因为喝醉酒看不清回家的夜路,竟然先后引燃8处路边杂草,最终,引发了森林火灾。昨天,松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洪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去年12月4日晚上6时许,被告人洪某喝了两瓶白酒后,醉醺醺地返回自己的村子。因为天黑看不清山路,洪某竟然用打火机先后引燃8处路边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经鉴定,本次火灾烧毁森林面积102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077元。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洪某当时虽然醉酒,但是有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