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2日讯未经批准擅自在农用地上挖泥本属于破坏耕地行为,当时由于种种原因,违法行为人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信访人多年来一直上访,要求处理此事。
国土部门去年给出了一个信访答复,认定擅自在农用地上挖泥属于破坏耕地和非法采矿行为,但此事已过了两年的时效而没有具体的处理意见。时隔几年,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需要,该地块性质从农用地变成了建设用地。复垦已经没有实际意义,7年前的违法案件该如何处理使国土部门很为难。
投诉人:违法行为怎能不了了之
“私自开采挖泥,致使土地抛荒多年无法耕种,就是无人管!”3月22日,金东区孝顺镇李村村民陈根禄来到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反映,2003年,孝顺镇塔江山村民叶某擅自在农保区里动工取土,为此他到相关部门投诉多次都无结果。直至去年8月,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才给出了一份信访答复,确定叶某的行为属于破坏耕地和非法采矿行为。“答复称下一步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调查处理。但时隔半年,依然一点动静都没有。”陈根禄对此表示不解。
陈根禄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要求查处违法买卖土地案件的报告》,报告时间为2005年8月12日,上面有很多村民的签名。“我是受村民委托,已经跑了7年。”陈根禄说,他跑了这么多年,虽然去年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总算有了个信访答复,但没有给出具体处罚意见。今年他又多次向国土部门要求给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国土部门答复说此事已经过了处理时效。
国土部门:行政处罚已过时效
3月25日,记者到金东区孝顺镇了解情况。在该镇李村北侧的“前山木片山”,记者见到了叶某挖泥的地块。挖泥比较多的地方成了一大水塘,旁边旱地现在已经种了一些油菜和豌豆等旱作物。
市国土资源局金东分局法规监察科许科长介绍说,陈根禄向国土部门反映叶某擅自挖泥一事,国土部门曾经立案调查。2006年2月21日,根据金华市婺州土地勘察规划院现场勘测,叶某“前山木片山”挖土面积共4322平方米,东至李村村庄,南至进村路,西至水塘,北至旱地。经核对孝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地块土地类别为农用地(基本农田)。当年调查结束后,曾经草拟一份处罚决定书,由于当事人叶某对挖泥具体面积有异议,就耽搁下来了。后在处罚会审中发现,离挖泥违法行为结束2年时效已经超过,最后没有下达处罚决定书。国土部门作出要求叶某复垦的决定,但复垦落空。
孝顺镇政府:已征用为建设用地复垦没有意义
孝顺镇党委副书记兼低田办事处总支书夏志坚说,李村北侧“前山木片山”2006年调整为待置换土地,2007年7月被低田工业功能区正式征用为建设用地。去年处理坟墓搬迁等工作,目前已经完成70%。他认为要求叶某复垦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在谈到叶某违法取土一事,夏志坚说,叶某是低田工业功能区承包土石方的工头,由于大面积开发需要土地,叶某与就近的农户,也就是李村北侧“前山木片山”四五户村民口头协商,在支付农户青苗费后进行挖泥。此事是否破坏耕地、面积达到多少等都需相关部门来认定并处罚。
夏志坚说,2003年挖土造成农户无法耕作,到2007年7月正式征用,其间4年的土地租费农户要求叶某赔偿。就赔偿事宜他们曾分头做相关人的工作,但没有结果。
3月29日,陈根禄又一次打电话给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说“前山木片山”没有他一分土地,他只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法对叶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金华日报 记者 何生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