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处的报价单
丢了的钱包失而复得,本来是件让人开心的事,但19楼的网友beforeme对此却哭笑不得:在她钱包丢掉的第二天,被通知到一家失物招领服务站领取,本以为是遇上活雷锋了,不料人家开口索要120元报酬,还不得还价,要是不给钱,就不准拿走钱包。
想想钱包里还有若干证件,无奈之下,beforeme选择花钱“消灾”。事后,越想越不是滋味的她上19楼发起了牢骚,没想到同病相怜的网友有不少。短短几天里,该帖点击率达到5万人次,回复将近600个,大家各抒己见,诉说自己的遭遇。有人嘴皮子“厉害”,讨价还价,结果打了个5折成交;有人气愤难当,干脆弃物不要;也有维权意识强的网友,直接打了110报警……
凭啥拿回自己的东西还得花钱,而且这钱还“明码标价”,由对方说了算?为什么自己的身份证要由对方保管,这算不算非法扣押?面对网友们的不断争议,上周六上午,我们特地跑了一趟这家“大名鼎鼎”的失物招领处,亲历了失主取回钱包的整个过程。
【现场】
【当事人采访】
上周六(4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保俶路的这家失物招领处——杭州大家失物寻找服务部,出乎意料地吃了个闭门羹。招领处大门紧闭,有5个年轻人站在门口等候(其中三位是失主,其余两位是陪着来的朋友),看得出,大家心情都不怎么舒畅,脸上毫无失而复得的兴奋表情。“我们身上的钱不够,失物招领处的那个大叔就是不肯把钱包和身份证还给我们!还说你去报警好了!现在,他索性关门溜人了!”小倪(失主之一)气愤地说,而就在几分钟前,她打了110。
失主A:小倪
想要回钱包?先付120元!
小倪的钱包是愚人节被偷的,郁闷失望了一天后,有人通知她钱包在保俶路的失物招领处。激动的小倪第二天一早(4月3日)就赶到招领处,正要说谢谢,大叔一副公事公办的口气:“钱包是环卫工人捡到的,你看看是不是这些东西。”小倪看了看,刚发下的800元奖金是一分都没了,不过身份证、市民卡、两张银行卡都在。“东西没错的话,签个字,120元!”大叔说。小倪一听,愣了下,身上只有刚向同事借来的100元钱,是用作回富阳老家的路费的。
“能不能便宜点,50元!”小倪讨价还价。“明码标价,不能便宜!”小倪来气了:“那你也不能扣押我的身份证!”大叔也发飙了:“我不是扣押你的身份证,我是保管,保管期间出了事我负责!”“那我要报警!”“你去报警好了!”大叔一脸坦荡地回了句。
失主B:小刘
拿钥匙换银行卡取了钱再来赎钱包
正当小倪跑到外面打电话报警时,小刘姑娘来了,同样也是丢了钱包,钱已经不翼而飞,皮夹里只剩下身份证和银行卡。这回,大叔开价100元。尴尬的是,小刘身上除了公交卡,几乎身无分文。无奈之下,她只好打电话求助朋友,可是朋友不方便马上赶来。
小刘求大叔别收钱了。大叔说那怎么行!不过,他倒是替小刘想了个办法:先还给小刘一张银行卡,让她去取钱,前提是小刘得押一串钥匙在招领处。
派出所出面协调
结果花了50元拿回钱包
小倪报警后,北山派出所的两位民警很快就到了。此时,由于大叔已经关门走人,无法现场协调,随即,记者陪同小倪一起赶到北山派出所备案(小刘和另一位失主因为有急事,准备原地等大叔回来)。
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北山派出所一位警官无奈地说:“类似的事情我们一个月要碰上七八次,也花了不少警力,但我们咨询过杭州市公安局法制科,这家失物招领处属于企业性质,执照齐全,连发票也有。我们能做的只有帮忙协调。”
小倪纳闷:“那他为什么能扣押我的身份证?不是说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利扣押居民身份证吗?”派出所的解释是:他(指该招领处)是作为企业,在支付了一定报酬的情况下取得失主身份证,因为是捡到的,并非强硬取得,所以不能算作扣押。而对于这个解释,小倪表示不理解,也不认同。
结果,在当天下午2点,大叔被叫到北山派出所,在派出所的协调下,小倪最终以50元钱的价格,换回了自己的东西。而去银行取了钱的小刘,在通过和大叔协商后,支付了80元“报酬”。另一名失主申屠小姐,因为皮夹是去年丢的,里面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早已补办,干脆就放弃了认领。
失物招领处:16640只钱包收入90万
失物招领处负责人叫洪国才,也就是小倪口中的大叔,是失物招领处的老板也是唯一的员工。他于2003年创办了这家公司。几经易址,去年才搬到了保俶路。他坦言,创办前咨询过工商和物价部门,营业执照等审批也齐全,甚至还咨询过律师,“否则不敢办的”。
公司不大,只有十几个平方米,但设备齐全,办公桌、电脑、电话、营业执照、甚至收费标准都有——钱包10—100元、身份证60元、市民卡40元、银行卡20-60元、钥匙30—60元……
洪国才强调自己公司的服务性质,但也不避讳商业利益。他说他有经营成本,要交房租,要交税,还印发了一万多张名片给环卫工人。环卫工人每上交一个钱包,他便当场支付10到20元不等的劳务费。
洪国才还很大方地给记者看了自己的记账本,总共有16640只钱包在他这里“中转”,其中将近90%的钱包都在有偿交换的形式下,物归原主。放弃认领或找不到失主的,只有10%左右。
这个数字非常惊人,我们暗暗算了笔账,如果按照平均每只钱包60元的“劳务费”计算,再加上90%的认领率,这些钱包的“营业额”将近90万元。
失主实在没钱也可以适当降价
面对来领取钱包时,失主的不理解甚至谩骂,洪国才也忍不住向记者倒起苦水:“我理解很多失主,钱包被偷,本来就心情不好。但你不要一味来指责、辱骂我,如果真的手头紧,可以和我商量,我也可以适当降低些价格。”
当然,洪国才表示,不理解的人只是小部分,大部分人还是很乐意支付这点报酬的,毕竟找回钱包可以省却很多诸如补办证件、银行卡等麻烦。
关于定价,洪国才坚持自己并非漫天要价,而是在参考市场行情后才定的——譬如,补办一张身份证要40元,所以自己才定下60元的价格。“有些人也应该懂得知恩图报,毕竟有那么多人为了你的钱包付出心血——环卫工人把钱包送过来,我要委托银行、超市、市民卡中心等等联络到失主。”洪国才补充说。
律师:身份证是拾得物,不算扣押
失主小倪坚持认为,身份证是受法律保护的证件,除了公安机关,任何人不能随便扣押,否则就是违法。再说,如果这段时间身份证被拿去做些违法勾当,这责任该由谁来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那么,失物招领处这种“保管”行为,算不算违法扣押?
为此,我们请教了浙江鑫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原耀东。他表示,在这个过程中,身份证是拾得物,不算扣押,但它和钱包一样是有主财产,失物招领处并没有留滞权,在法律上有归还义务。
至于失物招领处明码标价收费的问题,原耀东律师认为,尽管返还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但如果拾得者付出了一定的保管费用,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至于这个费用的多少,物价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如果觉得价格不合理,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协商解决。
90%的钱包都是女人丢的
采访中,我们也发现一个巧合:在失物招领处的记账本上,有90%的钱包都是女人丢的。所以,金周讯提醒女性读者,外出时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管好自己的钱包。或者将身份证和钱包分开放,这样即便丢失了钱包,也有余地选择放弃认领,同时也可以用身份证在最短时间内补办其他证件和卡类。
文·摄/周洁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