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被告人姓名?”“谢伟健。”“年龄?”……4月6日下午,被告人在县看守所,而法官在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法庭内,一场通过视频和语音进行的远程审判顺利进行。这是县法院首次利用数字法庭,通过全省法院三级专网,与嘉善看守所的远程审判视频室对接进行的远程审判。
当天,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谢伟健、汪佳龙有期徒刑9个月。宣判后,在法警的配合下,被告人对通过看守所网络打印机生成的笔录进行了核对、签字。
据了解,这一系统主要通过在法院审判法庭与看守所的远程审判视频室之间设置视频语音连接,实现声音、画面的实时同步传输,被告人无需离开看守所就能完成一系列庭审活动。审判人员只需打开电脑、投影仪、音响等设备,然后拨通呼叫,一分钟内就能完成所有的连接设置。
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展审判活动,提高了审判效率,也省却了押解被告人往返于看守所和法院的环节,节约了司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