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诉讼已经成为维护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的重要手段之一,但近年来借助诉讼这一合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现象也不断出现。近日,南湖区法院出台了《防范虚假诉讼实施细则》,以更好地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
所谓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各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方式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执行,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或执行,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还极大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
据南湖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虚假诉讼通常表现为: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不合常理,关键证据存在伪造可能;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案件事实陈述不清;原告、被告配合默契,不存在实质性诉辩对抗;调解协议的达成异常容易。区法院还列出了需要重点防范的案件类型,提醒当事人及有关各方注意。
对参与制造虚假诉讼案件的有关人员,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制造虚假诉讼案件的律师,将向有关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