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9日讯去年11月26日上午,嘉兴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姜家村公寓11幢606室,某网站嘉兴频道女员工方某被发现死在床上,随后凶嫌廖某在海盐通元镇被抓获道。昨天,该案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廖某对自己的杀人经过进行了详细讲述,但他多次提到入室只为抢劫,并不是为了杀人。
称不是有预谋杀人
廖某入室抢劫的动机,按照他的说法只是因为缺钱。
廖某是有前科的。他1985年出生,平湖人,小学文化,2001年9月12日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6年6月9日释放。
去年9月份,廖某租住进姜家村公寓。他盯上方某是因为她是一个开标致307小轿车的女子,在他的观念中,开车的人一定有钱,而当时他因为赌博欠下一大笔债。廖某观察了方某很多天,了解到方某有在门口换鞋的习惯,而这是他动手的最好机会。
去年11月25日晚8点30分左右,方某跟往常一样在家门口换鞋,廖某趁机尾随进门,并用手中的弹簧刀抵住方某的脖子:“不要动,把钱拿出来。”方某从皮夹里取出两张银行卡,一张有2000元,另一张有3000元,还把两张银行卡的密码写在了一张送外卖的名片上。
但是廖某不想要银行卡,只要现金,他逼着方某到二楼卧室找现金。
就在双方纠缠时,方某的丈夫打来电话,但方某只是说了一句她要睡觉,就挂断了电话。方某的丈夫觉得妻子很反常,又打了五六个电话,但妻子没有接。被电话铃声多次干扰的廖某神经已经绷紧,他觉得方某的丈夫一定怀疑妻子出了状况,或许已经报了警。廖某杀人之心遂起,他骗方某躺在床上之后,趁其不备,持刀猛割其颈部数刀,将方某杀害,拿了装有人民币300多元的钱包后逃离现场。
检方建议判死刑
昨天,廖某被控犯抢劫罪(预谋抢劫实施杀人故意的,或抢劫过程中遇反抗杀人的,定抢劫一罪),检方建议判死刑。
对于自己将要承担的后果,廖某很后悔。在被拘留的日子里,他天天忏悔,对受害人家属提出的民事诉讼,他表示愿意补偿,但是因为自己没有钱,他希望对方能少要一点。
经法庭调查,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廖某入户抢劫过程中持刀猛割被害人颈部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廖某是累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应当从重处罚,判处死刑。
昨天,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宣判。 (南湖晚报 记者 吴晓宇 通讯员 田舍郎 佳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