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1日早上,彭埠镇一出租房里发现一个女人身着睡衣,全身是血,死在床上,床边有一套男人的外衣裤。几天后,杀人嫌凶被抓,邻居认出,他就是死者生前经常提起的“李大哥”。
昨天上午9:45,杭州市中级法院,法警带上一个瘦小的男人。他就是李某,1969年生,河南人,小学二年级文化,在杭州一建筑工地做泥水工。
检察官读起诉书:2009年12月20日,李××在死者何××处留宿,因琐事发生争吵,李××即持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何××身上猛刺数刀,而后逃离现场……
李大叫,有异议,不是数刀,是一刀。
李说,案发前十个月,他去彭埠理发,认识了何,之后经常在她的租住房留宿:“十个月我在她身上花了3万多元。(李在警方笔录中说是1万多元)”
案发当日,何打电话给李,让他去她那里一趟,李说工地活多,不去了,何不肯,说一定要去。下午4点多,李到了何的租住房,何说没钱了,家里揭不开锅,叫李过来,是想让他帮忙买点菜。
“我去买了一只鸡,她说没钱,又给了她100元。我和她说,我也没钱了,以后不过来了,我们还是做兄妹吧。她同意的,又说很久没吃水果了,让我给她买点水果吃,吃完饭,我就带她去夜市买水果。”
两人走到一半,何接了个短信,态度大变,急着让李快走。李不肯,何就跑到一个网吧的厕所里打电话。李说,他听到何与另一个男人打电话,说被李拖住了,现在没时间,还说李是个无赖和小人。
李承认,就是这句话激怒了他:“我从来堂堂正正做人,不拿别人一针一线……”检察官打断他:“后来你们有没有发生性关系?”李嗫嚅,“有……”都市快报 记者 严静 通讯员 刘波 钟法
李说,何从网吧出来后,他们一起回到租住房,两人大吵一架。
检察官追问:“这种情况之下,为什么还要和她发生关系?”李理直气壮:“因为我给了她钱啊。”检察官质问,“这就是你所说的堂堂正正做人?”李嘟囔,大意是何不是好女人,就是靠这个赚钱的。
凌晨1点,李起身准备回工地,何被吵醒,拉着李的内衣骂,说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李发火,掏出了弹簧刀……
李在庭上说:“这个女人就不应该活着,她活着不知道要拆散多少家庭,我就想牺牲小家为大家,为民除害。”他再三强调,只捅了一刀。
检察官出示尸检报告,死者身上共有9处刀伤,系腹部动脉破裂大出血死亡。
死者家属索赔55万余元。李态度干脆,没钱,愿意赔命。
法官问死者家属有无异议?何的弟弟大声说,有钱就赔,没钱就算了。法官一怔:“算了是什么意思?”弟弟说,就是随便法院怎么判。
法官示意李做最后陈述。
李大声喊:“真的只是一刀,我怀疑有第二个杀手……”
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