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5日曾报道来自江苏泰兴的徐老板,因为招工心切,在还未见到工人的情况下,就被以前在手下干活的工人骗走万元“招工费”。昨天上午,类似情景再次在禾城上演。同样是因为缺工人,同样是经以前在手下干活的工人介绍,来嘉兴干了2天活,6名工人就因工资纠纷提出不干。不同的是,前者被骗了钱,而后者经协商支付了“赔偿费”。
干活2天要求赔偿2万
安徽人谷老板,从去年6月份开始就承包了嘉兴大桥镇一个工地所有的水电项目。今年初以来,工地缺少水电工。这时,以前在他手下干活的工人小王打来电话问工地有没有活干,他有6个工人在上海没活干。谷老板称工地正好缺工人,可全部来嘉兴。
4月14日,双方通过电话联系确认后,第二天小王包车将6名工人送到工地大门口。安排好住宿后,谷老板要求6名工人于4月16日一大早开始上班。第一天上班,谷老板特地告诉每名工人,水电工每人每天工资80元,得到确认后,谷老板分别安排6名亲戚带着这些工人干活。
4月17日一早,工人称没有生活费,谷老板于是给6名工人每人发了100元生活费。但是昨天一早,6名工人突然找到谷老板称工资不对,原先答应每人每天工资是150元,但到了嘉兴为什么成了80元?随后,6名工人收拾好行李不干了,并找来另外几名男子一起“讨工资”。
“他们一开始就要求赔偿2个月误工费,另加工资、介绍费和包车费等其他费用,共计2万多元。才干了2天活,竟要赔这么多钱。”事后谷老板称,他觉得不对头,就报警了。
中间人称每人每天工资150元
昨天下午,记者在大桥镇派出所见到了谷老板以及这6名工人。据派出所民警介绍,6名工人中有1人是河南人,其余5人是安徽人。河南人谷某因年龄较大,是领头的工人,出现劳务纠纷后,主要是谷某与谷老板协商。
民警说,谷某事后在派出所承认,4月15日晚,他们一行6人在上海嘉定汽车站遇到中间人小王,小王问他们愿不愿来嘉兴干活,工资每人每天150元。听到这里,他们6人就跟着小王来到了嘉兴。
但在派出所里,谷某提出因工资不对,要求赔偿。工人工资按照每天150元计算,共4天,还有500元介绍费,以及每人每天80元误工费,共计约9000元。对此,谷老板坚持认为不合理,“当初都说好的每人每天80元的工资,如果不同意,干吗还做了2天,这不等于骗钱吗?”
昨天下午5时30分左右,记者从大桥镇派出所获悉,经过协商,谷老板终于同意支付7900元“赔偿费”。
口头承诺不算,应以合同为准
为了工资,双方各执一词,一方认为开始说好了工人工资按照每人每天150元计算,而另一方却坚持认为每人每天80元工资。在这一起劳务纠纷之中,究竟谁对谁错?
“这种现象反映出,目前部分工地用工存在不签劳动合同、只以口头承诺为准的问题,这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伏笔。双方各执一词,很难判断谁是谁非。”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告诉记者,这种现象在出现工伤后尤其难以认定,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劳动部门也会以劳动合同或书面约定等为准。
“这起案例提醒企业老板和工人,要将工资、劳动时间等要素写进劳动合同,双方签字后才可进一步确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这名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