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9日二版以《碧水云天天然气管道初装费引纷争》为题报道了碧水云天与小区业主在天然气初装费上产生纠纷的事件,近日,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一名业主已正式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联系市人民法院时,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确有其事。但具体负责此案的法官表示,相关情况目前还不便透露。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碧水云天小区的销售部经理潘国强。潘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接到了法院方面的通知,具体开庭时间为5月11日。“在业主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楼盘的销售人员已向业主说明要收取这一笔费用,在业主同意后,双方才签订了合同,这就说明已取得了业主的认可,合同是有效的。”潘国强说,“但开庭前,开发商方面仍接受庭外和解,按第一次调解时承诺的以‘感谢费’的方式向业主补偿一半的天然气管道初装费。”
对此,很多该小区的业主表示,相关文件已对此作出规定,事实依据都摆在眼前。“如果开发商方面没有错,那又何必要给我们一半的初装费?”一名业主说。而提起诉讼的业主则表示,他只是想要一个合理的说法。
目前,双方还在进行开庭前的最后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