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民陈先生打来电话说,他前两天在南湖大道旁边钓鱼时,捡到两只长有4只脚的“怪物”,担心是国家保护动物,因此想请晚报帮忙处理。
昨天上午11点,记者见到了这两只“四脚怪”。陈先生把它们装在一只可乐瓶里,瓶底还有“四脚怪”吃剩的虫子。这两只“四脚怪”酷似蜥蜴,一只身长18厘米左右,另一只身长25厘米左右,它们背部呈棕黄色,腹部呈灰白色,头部呈三角形,头部两侧有金红色的斑点,还有一条细长的尾巴。它们前腿短,后腿长,每只脚上都有5个脚趾,脚趾上均有钩爪。
陈先生将其中一只“四脚怪”捞出来放在地上,小家伙立刻爬来爬去,遇到小水沟爬得更快,稍不留神就冲向了围观的人。陈先生说,它们有一定的攻击性。
“它半夜会轻声低吟,叫声‘咕咕’,像青蛙一样,脖子处也会一时凸一时凹,像青蛙的腮一般,放到水里游得可快了。”为了这两只“四脚怪”,陈先生还特意到花鸟市场去买了虫子。陈先生说,他很想养它们,但从网上资料来看,它们像是中华石龙子,属于保护动物,所以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记者随后联系了市农业经济局森林公安处。该处相关专家在查阅了资料后,初步认定“四脚怪”就是中华石龙子,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益的、有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中华石龙子是蜥蜴的一种,广泛分布于四川、安徽、福建、广东、贵州、江苏、江西、云南、浙江等地。这两只中华石龙子估计冬眠刚醒,还没有完全恢复意识。
专家表示,个人饲养中华石龙子要经过严格的审批,而且饲养需要一定的技术,建议还是放生,最好放到人少点的地方,比如田边或者河边。听了专家的建议后,陈先生表示会放生,把它们放回原来的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