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24日讯(实习生 朱明昊) 2010年全国海上搜救办公会暨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组第九次会议今天在杭州召开,会议总结了2008年以来我国海上搜救方面的工作成果,并提出搜救奖励将向非水网地区倾斜。
据了解,我国各级海上搜救中心在过去的两年中,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3748次,涉及在我国搜救责任区内的中外遇险人员39408人,成功救助37962人,搜救成功率高达96.3%。其中包括“浙江3?27船碰在建桥梁事故”等多个重大海(水)上突发事件,成功防抗了“浣熊”、“莫拉克”、“芭玛”等22个影响或登陆我国的台风,成绩显著。
为保护和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救助的积极性,2008年我国共计发放海(水)上搜救专项奖励资金800万元,其中安排奖励参与重、特大搜救行动的社会力量785.3万元。
但由于现行的《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印发〈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对于奖励资金适用范围的限制,内河水域大部分搜救应急行动目前都不能享受到该项奖励。
对此,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总值班室主任翟久刚在会上表示,国家海上搜救中心近期将会与财政部协商修改和细化奖励资金申请标准,拓宽奖励范围,并将内河申请标准和沿海申请标准区分开。
同时翟久刚还表示,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并未建立地方搜救奖励制度,仅仅依靠国家海上搜救奖励资金是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他希望能看到更多的地方政府建立起完善的搜救奖励制度,成为国家海上搜救奖励制度的有力支撑。而国家海上搜救奖励资金将会向非水网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