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25日讯据今日早报金某,温州平阳人,1972年生,无业却好赌。
金某沉迷赌博,前后欠下几十万赌债,无钱还账之下,便想了一条“妙计”:把手头一套商品房,来了个“一房两卖”,骗了30多万购房款后,玩起了人间蒸发。
昨天,平阳法院传来消息,金某这种行为已犯了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她有期徒刑11年。
2006年4月27日,平阳的徐某夫妇打算在昆阳镇购买一套商品房。中介所推荐了一套很“优惠”的房子,总价只要33.02万元。
不过,这房子没有产权证,双方只能私下交易,正式办手续还要等些时日。
第二天,徐某就给了房东金某5万元订金。5月13日,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徐某陆续支付了31.52万元的购房款(含订金),剩下的钱,约定办完房产证后再付。
一个月后,徐某带家人高高兴兴去看新房,却发现房子的大门已换掉,钥匙也开不进去了。
更让他们意外的是,敲门后,有人开门,里面竟已开始装修了。
徐某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套房子,早在2006年1月1日,就已经卖出去了。
金某以28万元的价格,把房子卖给了这个正在装修的住户冯某。双方也是签了“购房合同”的,而且房款也支付了。
徐某和冯某都惊呆了,这才知道金某“一房两卖”的诡计。
之后,徐某找到金某讨说法,一直未果。金某的手机停机,再也联系不上了。
去年8月4日,金某在昆阳镇一宾馆被警方抓获。
金某说,她赌博欠下了几十万元的债务,实在没办法了,才想用“一房两卖”来“周转”。
这里“周转”的意思,是先用冯某的钱还债,再用徐某的钱去赌桌上试着扳本。
结果是,徐某的那笔房款,又被金某输了个精光。
法院审理认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将已出卖的房产又卖给他人,骗取他人钱财用于非法活动等用途,致使无法退还,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金某尚未退赃,法院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