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财务公开制度已施行多年,但以往公示于村财务公开栏的往往是一整年里几笔百姓“看不懂”糊涂账。记者从日前临安市召开的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从四月起,一项旨在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村级财务收支逐笔公开制度,在临安农村(社区)全面推行,要求各村(社区)逐月、逐笔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2009年,临安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量为247件次,尽管同比下降了32.1%,但农村信访仍占38.5%,为95件。时年,临安共查处农村干部48人,占全市查处党员干部数的55%,所以农村干部作风是干部作风整体的关键所在。
为着力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自今年4月起,村级财务收支逐笔公开制度在临安298个行政村(含撤村建居的社区)全面推行。向各村(社)下发的文件中,除了明示相关规定,还附发了《临安市村(社)财务收支明细公开表》,要求各村(社)报账员将村(社)财务月度收支明细账详细抄录到《临安市村(社)财务收支明细公开表》上,由村(社)负责人签字确认,然后交由村(社)务监督委员会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最后将此表审核后返回各村、社区,并于每月15日前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上月财务逐笔收支情况。
作为阳光村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临安还同步推行了社务公开制度,附文件下发的《村级重大经济事项立项投标情况公开表》、《村级重大经济事项验收决算情况公开表》、《村级重大经济事项投资明细公开表》要求各村(社)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决策、招标、验收、决算情况实行即时公开,项目结束后还要对项目的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公开。记者看到,三张公开表中的“项目决策”栏要求详尽记录“党组织何时提议、村”三委会“何时商议、党员大会何时审议、乡镇(街道)何时审核、代表会议何时决议”等,以确保项目决策的绝对民主与公开。
为严格控制村级集体财务非生产性开支,给村财务“减负”,临安还同步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得接受村级组织招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