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某天突发一起有害化学物质渗漏事故,需大量石灰救急,而一时又找不到所需物资时,救灾人员的窘迫可想而知。日前,余杭区制订出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方案》,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未雨绸缪防控突发环境事故,做到“手中有物,处置有度”。
该方案规定,环境应急监测车、监测仪器、应急工具等专业应急监测物资由区环保局储备;槽罐车、围油栏、堵漏装备、各类泵等常用应急救护物资,根据行政区域规划,结合饮用水源保护等需要,在该区余杭经济开发区、良渚镇、瓶窑镇等八个镇乡(街道、开发区)设立储备点;盐酸、液碱、石灰、竹粉等应急消除污染物资由各镇乡在辖区落实商业储备和生产储备。应急监测物资分两年到位,2011年完成全部储备;常用应急救护物资和应急消除污染物资在2010年全部储备到位。
为确保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方案》对资金投入、人员配备、物资管理、问责奖惩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