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7日讯继嘉兴市主要银行纷纷响应将执行国务院要求的差别化房贷政策后,部分老房贷客户七折利率优惠也将被调整。本月23日,中国银行网站公布信息显示,根据合同,在利率调整方式到期时将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调整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将紧缩政策对准老房贷。
“中国银行将严格执行动态、差别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昨天下午,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房贷政策调整或将扩展至存量贷款的消息,只是具体细则和实施时间还不便公开。该人士甚至表示,此次中行率先调整房贷利率优惠,极可能引发其他银行跟进。不过,记者随后致电工行嘉兴分行和兴业银行嘉兴支行等金融机构时,其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尚未接到相关通知,中行应是首家公开表示将对存量房贷利率作出调整的银行。
据测算,以20年期贷款40万元为例,目前五年期以上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5.94%,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的0.7倍,即4.158%,需支付利息189764.65元,月供2457.35元(按等额本息还款法,下同);如果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5倍,即5.049%,需支付利息236158.98元,月供为2650.66元,利息总额增加46394.33元,月供增加约193.31元。
如果客户手中的存量房不是首套住房,调整后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二套房将从4.158%增加至6.534%,第三套增加至7.128%,调整后的月供分别为2990.3元和3132元,较调整前分别增加532.95元和674.65元。若考虑年内可能实施的加息,明年1月房贷利率调整时,实际上升幅度更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此次利率优惠调整将增加部分老房贷客户还贷负担,但当记者拿着媒体有关“合同约定利率优惠无期限不调整”的报道,询问一些已签订房贷合同的购房者时,绝大多数购房者都表示不清楚房贷利率优惠是否有期限,或自己是否在被调整范围内。
“此次中行调整部分老房贷客户利率优惠,合同的具体条款将是重要依据。”市区一家商业银行的房贷负责人认为,银行贷款利率每年都可能调整,按惯例一般只调基准利率,不调优惠层数。一般来讲,如果合同约定银行可以到期调整优惠层数,则银行可在优惠到期后按新利率执行;如果合同注明按照七折利率执行且没有期限,银行也不会单方面强制取消利率优惠。考虑到不同银行、不同地区间房贷合同条款千差万别,购房者还需多注意房贷合同中利率优惠期限等细节。
据了解,目前中行已对其房贷新政做了详细说明:居民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继续给予基准利率0.85倍的利率优惠;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0.85倍;对于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原则上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住房贷款。嘉兴日报 记者汪莹实习生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