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9日讯4月27日,浦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郑家坞中队会同烟草公司在103省道郑家坞地段查获一起特大非法运输卷烟案,被查扣的991条品牌卷烟货值达30余万元。
当日18时10分许,浦江交警大队郑家坞中队接到浦江县烟草专卖公司报警称,一辆挂外地牌照由义乌方向驶出的大型货车涉嫌非法运输卷烟。交警中队迅速部署警力,对义乌方向驶来的大型货车进行重点检查。18时34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藏FA6055的重型厢式货车在离设卡点约150米处靠边停车。民警在检查中发现,河南省太康县高朗乡中黄行政村驾驶人黄某对车内运载的物品一无所知,情况反常。民警当即要求黄某打开车厢门,对标有“开心果”、“粤宝”、“低水箱洁具”等字样的纸箱包装的货物进行查验,发现箱内塞满了“黄鹤楼”等品牌香烟。
黄某交代,车上运输的货物是义乌国际商贸城附近一家“义乌—苏州”托运部花1200元委托其运往苏州的,他对纸箱内装卷烟并不知情。 (金华日报 通讯员 孙晓松 李旭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