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政协五届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加快我市中心村建设的建议》、《政协舟山市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行职责情况统计与通报办法(试行)》以及有关人事事项。
今年3月下旬,市政协常委会委员们就我市推进中心村建设的课题进行了调研。委员们认为,中心村处于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乡要素、资源互动的接点和纽带位置,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建设情况事关大局。近年来,随着以村庄整治建设、渔农村小康社区创建、农房改造建设等工程为主要载体的新渔农村建设的深入实施,我市村镇建设有了新的变化,这也为中心村形成创造了条件和基础。但从总体而言,我市的中心村建设仍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
基于我市村庄分布、居住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委员们建议,我市的中心村应是以集镇所在地和一定规模的村庄为基础,产业相对集中,人口相对集聚,土地相对集约,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相对完善的生活集中区域或行政村。在编制中心村布点和建设规划中要与中心镇、集镇建设相结合、与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与村庄整治和农房改造工作相结合,通过金融支持、盘活土地、搞好试点、健全机构等方式,以更加务实的行动,切实加快我市中心村建设的推进步伐。
市政协主席刘爱世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夏夫根、夏黎明、蒋宝华、黄洁明,秘书长薛中顺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宏明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