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阮春生通讯员吴志华)从4月30日开始,我市发生的医患纠纷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来解决了。当天,丽水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市司法局成立。
据介绍,为有效化解医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医院”的总体部署和深入开展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要求,我市专门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领导小组,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并组织卫生、司法、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部署落实相关工作,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医疗机构要高度认识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及时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机构,理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医患纠纷和谐化解工作。
今年3月底,由市司法局牵头,制定了医患纠纷受理范围、工作流程以及受理登记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重大和复杂纠纷集体研究制度、工作保密制度、回避制度、暂时中止制度、回访制度等7项配套工作制度,确保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有序运行。同时,市司法局与市卫生局还选聘了一批资历深、业务精且热心调解事业的法律、医疗、司法鉴定专家,组成了丽水市医患纠纷调解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