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委书记葛学斌访谈
纵观这些年查处的干部违法乱纪案件,少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屡见不鲜:插手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和工程建设,逾越、规避制度,先拍板后走程序……
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仅会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极易滋生腐败。深刻的教训告诫领导干部,要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摆正位置,在维护市场环境中规范自己。
当前,我们正处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矛盾危机凸显,反腐倡廉形势严峻这样一个错综复杂的时代。在这个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释放的是一种信号,表明的是一种决心:越是加快发展时期,越要从严管党,从严治党。
《廉政准则》从各个不同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作出了严格规范,使一些过去看来违规违纪但无条文规定或规定不具体、似是而非的行为有了明确、系统、具体的约束性规定。其中,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就是新增内容,特别对五种比较典型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有其自身发展规律。新增这条准则,就是要让广大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遵循市场规律,遵守市场规则,既要有所为,又要有所不为。设定这道“槛”,有利于防范公共权力与正常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市场经济活动发生不正常联系,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使领导干部少犯错、不犯错。
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只有公私分明,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才能实现政令畅通。《廉政准则》的颁布,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
然而“知易行难”,关键在落实。因此在经济工作中,作为领导干部一方面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防止“瞎指挥”、预防乱作为,另一方面,更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预防少数人的拍脑袋行为,从而尽量杜绝突破法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行为的发生。
同时要在认识上,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提高到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作为经济欠发达山区县的领导干部,面临经济发展、群众增收、生态保护的任务繁重,更要有一种时不我待的精神,把精力投入到谋划发展上,投入到为民谋福祉上,常思入党为什么,作为领导干部该干什么,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政准则》,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木受绳则直,人守规则正。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学会自我约束,带头遵守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只要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