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县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召开。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滕根林参加会议。会议提出,从现在起到7月底,全县规模较大、从业人员较多或业务主管单位明确,并且符合组建条件的新社会组织要全部建立党组织,实现全覆盖。
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县共有新社会组织271个,涵盖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多个领域,正在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与新社会组织发展势头相比,党建工作略显滞后。目前,全县只有21个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新社会组织41家,组建率仅15%。为了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我县建立了新社会组织党建“一书两制”工作机制。
全面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县委组织部会同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对全县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组织等新社会组织进行了汇总、梳理,并在征询镇(街道)、部门(单位)党组织意见基础上,按照“便于工作开展”的原则,对每个新社会组织确定两个责任单位,共同抓好有关工作。
每个责任单位签订《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对责任区内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书面承诺。《承诺书》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间,由责任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全面实行新社会组织党建“百日攻坚”活动通报制。县委组织部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情况,实行“半月报、月通报”制度,每半月上报一次,每月通报一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党组织组建工作规划,扎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第一责任单位对每个拟组建的新社会组织确定1名班子成员为责任人,负责联系协调党组织组建、书记选配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