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5日讯申请经济适用房时,为了满足“离婚须满三年”的条件,一离异者“投机取巧”,试图用“陈年”的离婚证书蒙混过关,被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调查后识破。
记者昨天从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4月20日,本年度市区经济适用房开始申请,婚姻登记处也迎来了2010年度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高峰。4月20日至4月27日,经济适用房申请的8天内,仅南湖区便开具了370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平日的三四倍。据工作人员预计,这个高峰将一直持续到5月20日经济适用房申请结束。
在离婚证书上
动脑筋
前两天,一男子持一张2004年开具的离婚证书以及其他证件来到南湖区婚姻登记处,试图开具一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单身证明),从而申请经济适用房。然而,细心的登记员通过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联网查询后,发现该男子曾于2004年和2009年两次离异。也就是说,他的手上握有两张离婚证书,一张是2004年份的,另一张是2009年份的。
据了解,按照我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必须是已婚居民(含离异带小孩或丧偶带小孩)或者年龄在33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含离异或丧偶人员),年龄计算到公告之日(含),其中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婚须满三年。
这名男子最近一次离婚是在2009年,至今尚不满三年,也就不满足“离婚满三年”的申请条件,但若是2004年离婚的话,就远远超过三年了。于是,他便怀着侥幸心理,企图用“陈年老证”蒙混过关,殊不知逃不过婚姻登记员的“火眼金睛”。
一切就是为了房子
对于上述男子企图投机取巧“混”得单身证明的行为,不少排队等候开证明的市民表示理解:“归根到底就是为了房子嘛!”
这几天,南湖区婚姻登记处门庭若市,随时可见男男女女神色匆匆、满头大汗地进出。
“来开单身证明的基本是为了房子。去年楼市火爆的时候,来开证明的青年男女比往常多了好几倍,而现在这段时间来开单身证明的市民,基本上是为了申请经济适用房。”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年4月20日之前,该婚姻登记处平均每天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仅为10余份,而经济适用房开始申请的第一周,仅南湖区便开具了370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其中最多的一天超过了80份。
昨天是五一假期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截至下午3点40分,该婚姻登记处已经开具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近40份,是平日的3倍之多。
带齐证件、错峰办理
对于需要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却又没有充裕时间排队的市民,南湖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建议不妨错峰前来。“上午9点30分之前、下午3点以后,目前这两个时间段开证明的人比较少,而其他时段则是高峰。”
这几天,为了开一张小小的单身证明,来回跑了三四趟婚姻登记处的人不在少数,原因是相关证件没带齐,结果费时又费力。工作人员提醒,想要开具单身证明的市民请注意:要带上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2英寸证件照2张;离异者还需要带上离婚证书原件;丧偶者需要一份配偶的死亡证明。
另外,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务必本人前来办理手续,若本人不能前来,还需要出示本人签署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南湖晚报 记者 施兰 通讯员 卢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