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5日讯才买来一天,发动机就存在异响。日前,市民刘先生在安吉县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第二天与朋友一起试车时,发现车辆的发动机有异响,于是马上将车开到经销处,要求换车或退车。但是经营者不同意。刘先生就此向安吉县消保委进行投诉。受理后,县消保委了解到该面包车目前确实没有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但与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且崭新的面包车相比,该车发动机的声音稍有不同。最后,经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一辆同型号的面包车。
笔者在县消保委采访时发现,近半年来,该县共受理家用汽车投诉8起,汽车投诉正成为消费投诉新的增长点。轿车做完首保后成“病”车,上牌时因车辆的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而被禁止上牌,发现车子底盘油漆被重新整形,仍在“三包”期内厂方却不予赔偿,新车行驶不足1万公里就出现爆胎等情况在安吉都有出现。
汽车投诉为何越来越多?“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人均汽车保有量的逐年上升及人们消费意识的不断增强,汽车投诉事件也随之攀升。主要集中在汽车产品质量、车辆维修、售后保养、购车合同等方面。”据安吉县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县汽车消费市场红红火火,但汽车消费环境却差强人意。在一路飙升的销量背后,汽车消费的投诉也不断增加,汽车在给消费者带来快捷便利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挥之不去的烦恼。
“现在车辆的投诉挺多的,报纸、电视上都有,我们老百姓买车就怕被‘忽悠’。”即将买车的市民张义军最近特别关注有关汽车的信息,他介绍说,要多了解行情,避免买到“问题车”。时下,有经济条件购买车辆的市民越来越多,大家普遍认为,买车是大事情,车辆的专业性又比较强,最担心的倒不是买贵了,而是担心买到质量有问题的车辆。
那么市民在购车时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呢?县消保委提醒市民,在交车时,一定要仔细验车,特别是对较隐蔽之处,如底盘、发动机舱等,要仔细察看是否存在油漆被重新整形现象,还要仔细检查轮胎,有没有鼓包、开裂等现象,因为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轮胎保质期,理赔较困难;目前正值国Ⅲ标准和国Ⅳ标准交替期,市面上仍有一些国Ⅲ标准车辆在销售,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仔细核对合格证,防止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车辆保养维修,消费者最好选择在4S店或是特约维修点,并按期进行保养,在维修或保养时要及时进行记录,这样可以减少索赔难度。
“预定购买新车的要将约定时间写进合同,那么,经销商超过时间尚未交车,消费者就可以要求索赔;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有什么承诺都要写进合同,避免争议;试驾以后再购车,尽量使用一段时间再上牌照,一般情况下,经销商对于已上牌照的车辆不退车或换车;要注意厂家的特别约定,有些厂家有特别约定,假如车辆没有到厂家指定的售后服务店进行保养和维修,发生车辆质量问题的话,厂家是不会负责的。”针对目前市民购车前后较容易忽视的细节,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特别介绍说,在购车及维修过程中千万要擦亮眼睛,谨防遇上“大忽悠”。(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