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余杭出台了《杭州市余杭区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引进人才安家费补助实施办法》,指出:凡引进到余杭区企事业单位实际工作2年及以上,从事科研、经营管理活动,为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与档次、提高科技含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和余杭经济建设作出较为明显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请安家补助费。
近日,余杭区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引进人才安家费补助申请开始受理,这也是《办法》出台后的首次受理。据了解,安家补助费由区财政和用人单位承担各半。
具体补助标准为:两院院士补助安家费100万元;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培养人员,给予安家费补助50万元;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和55周岁以下各类省部级“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选以及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外籍专家(相当于国内教授级高工)给予安家费补助30万元;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给予安家费补助10万元。
符合条件者需填写《杭州市余杭区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引进人才安家补助费申请表》,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荣誉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个人业绩和用人单位证明等有关资料,户籍证明或《余杭区人才居住证》,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主管部门初审后,于5月27日-30日上报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据每日商报 记者 屠雁飞)